2018-06-25・工商-專家觀點

2018-06-25・工商-專家觀點
工商社論》國營銀行員工要罷工?別鬧了!

據媒體報導,台銀、土銀、輸銀工會為了維護13%優惠存款,最快可能在6月27日舉行罷工投票,根據工會法規定,若罷工投票通過,工會於一週前向雇主預告罷工日期後就可進行罷工;這將是繼2005年台企銀罷工事件後,第二宗銀行業罷工事件。

2005年台企銀罷工,是因為政府有意標售台企銀。台企銀工會為了維護工作權,在勞資爭議調解失敗後,決定進行罷工。 該年8月27日舉行臨時會員大會,在總計4,500名工會會員中,有3,619人投票,其中3,467票贊成罷工,同日並舉行「反合併、要專業」大遊行,提出「反對公股以換股方式規避立法院監督、反對在《銀行法》第96條未修改前就提出合併案、反對在團體協約簽訂前就執行合併案」三項訴求,最後終於使台企銀的標售案流標,這是銀行員工維護工作權的成功案例。

此次三家國營銀行工會發動罷工的緣由,則顯得理不直、氣不壯,因為他們要爭取的是維護一個沒有法源的權益:「國營行庫13%優惠存款」。國營銀行退休員工之存款,得享年息13%的優惠,當初的理由是因為國家銀行員工沒有公務員退休的月退待遇,因而財政部於民國42年6月以台財錢第02425號函統一規範,屬於行政命令,沒有任何法源。頒布理由是要拉近國營銀行員工與一般公務員的退休福利差距,卻沒考慮國營銀行員工的薪資、福利較一般公務員優渥。

國營銀行13%優惠存款的這項行政命令,開始實施時甚至沒有存款額度限制。之後財政部於2007年研擬「財政部所屬國營銀行員工13%優惠存款改進方案」,規定在「退休金優惠存款」部份,員工依2007年底前服務年資計算領取的退休金,仍可享年利率13%優惠;2008年以後服務年資的退休金,改享銀行三年期定儲存款機動利率加計3%優惠,優存額度上限合計500萬元。國營銀行退休員工此部分每月最高可領息54,167元。此外,國營銀行在職及退休員工均享有「員工定額優惠儲蓄存款」,其額度為行員48萬元、工友28萬元,亦得享年利率13%優惠。因而,國家銀行退休行員每月可領得的存款利息最高可達59,367元,接近6萬元。

然而,同屬國營事業的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則依據勞基法,沒有類似13%的優惠存款。國營銀行員工要發動罷工來捍衛這項連前財政部長張盛和都坦承非屬法律規定的權益,實在讓人不敢苟同。目前財政部陳報行政院的改革方案是以300萬元為分界點,300萬元以內維持13%利率,超過300萬的部分則分6年調降至6%,在第7年時降到6%,但每月領息在保障金額33,140元以下者不受影響。至於退休員工也不再享有「員工定額優惠儲蓄存款」(行員限額48萬元、工友28萬元)福利;現職員工則將保留做為薪資福利一環,不受影響。

這個改革方案讓國營銀行員工自7月1日以後每月可領得的最高利息(天花板)由59,367元小降為52,500元;第7年以後,每月高可領得的利息仍達42,500元,比起一般公務員年改調幅實在溫和很多。並且,其樓地板金額設在33,140元,雖不如軍人年改樓地板的38,990元,但高於一般公務員年改樓地板32,160元,對於國營銀行員工而言,「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相對於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及一般勞工,更是太幸福了。

工會拿出來的罷工理由是改革13%退休優惠存款,會影響國營銀行的留才攬才。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是睜著眼睛說瞎話,要留才攬才須從薪資結構(含薪資水準)及升遷制度做起,限制董事長薪資不得超過部會首長,頂尖人才當然跑到民營機構;薪資結構僵化、升遷制度只重論資排輩,員工若是人才自然會跳槽,或被識貨的民營同業挖角。哪有真正的人才是為了13%退休優惠存款而進入國營銀行?明明是為了維護既得利益,還說得冠冕堂皇、天花亂墜。

如果罷工投票通過,確定進行公營銀行史上第二宗罷工,銀行客戶也不用緊張。消金客戶使用網路銀行或手機隨身銀行即可獲得九成以上的服務,現金存取使用ATM;企金客戶的小額資金服務比照上述方式,超過網路銀行限額的資金調度或其他必須臨櫃的服務,請及早安排罷工日以外的日期辦理。現代化的數位金融科技讓罷工不再是個夢魘,更凸顯出罷工員工中有不少冗員。

相對之下,同樣是國有銀行的中央銀行員工就顯得沉穩的多,央行目前的退休金優惠存款方案比照財政部所屬國有銀行。7月1日以後是否也比照財政部的改革方案呢?依據「中央銀行法」第 11-1 條「…本行人員之任(派)免、薪給、獎金、福利、考核、獎懲、退休、撫卹、資遣及其他人事管理事項之準則,由本行擬訂,經理事會決議後,報請行政院核定。」央行的退休制度可以關起門來自己處理,只要行政院同意就定案;難怪央行「老神在在」,一點也不著急。國營銀行員工要罷工?別鬧了!

(工商時報/主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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