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遊戲申訴案件逐年攀升,去年達3千件,今年上半已破千件!行政院消保處昨(9)日發布「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暨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帳號非法使用之處理、契約終止及退費等,若違反最重將處以50萬元,預計最快8月上旬實施。
因應目前遊戲類型的多元變化,本定型化契約納入APP、手機等各應用載具的連線遊戲;並規範業者藉由抽獎機會刺激消費之行為,應充分揭露商品或活動資訊,同時加註警語,告知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可獲得特定商品,降低相關消費爭議。
為避免消費者帳號遭盜用時衍生之消費爭議,業者得先確認消費者帳號所有人身分及冒用情事,避免凍結帳號或更換帳號密碼後衍生後續爭議,同時增列業者得暫停或限制問題帳號、密碼及第三人使用。
現行規範雖已賦予業者,若發現有消費者外掛或病毒程式等不合理方式進行遊戲,得於通知消費者後終止契約,但為因應現況,未來若消費者違反常態設定進行遊戲,或以外掛等方式迴避購買點數等,業者也可終止契約。
為避免因可歸責業者之事由停止營運,多未於一定期日前告知消費者即終止契約,致生消費爭議,增訂業者應至少於停止營運前30日公告,且應退還消費者未使用之付費購買點數或相關遊戲費用;倘若業者未提前公告,則除退還費用外,另應提供具體之補償措施。
若業者不符合規定,消保處將要求限期改正,否則處以3萬~30萬元罰鍰,若仍未依法限期改正,罰鍰將提高至5萬~50萬元,並得按次開罰至改正為止。
消保處提醒,消費者透過電腦、智慧型裝置或其他電子化載具,連結網際網路至業者指定之伺服器所進行連線遊戲服務,應注意自身遊戲權益,避免以違反遊戲規則及不正方法進行遊戲。
(工商時報/張語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