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7・工商-綜合報導

2018-08-17・工商-綜合報導
企業併購創新 3議題待鬆綁

政院14日宣布將修改企業併購法,經長沈榮津昨(16)日表示,包括企業商譽、智慧財產權等無形資產認定,及原有租稅優惠如何拆分,是未來鼓勵大企業併購新創要討論的三大議題。

企業併購新創 三大議題因應
企業併購新創 三大議題因應

沈榮津昨在業務會報前受訪表示,這次修法的重點將會集中在三大議題,包括第一、A企業去找B企業、C企業談併購,彼此之間的商譽價值該如何計算會是個問題;第二、併購時,會牽扯到智慧財產權的認定,看對方有多少「無形的資產」;第三,就是併購之後,本來的租稅的優惠有何改變,看要怎麼去拆帳。

沈榮津強調,工業局會找業者、相關公協會來談這最主要的三大問題,談出問題後,再來看怎麼解決。他說,利害關係人是產業界,這個月就會進行,工業局會儘快去談,希望8月底會找產業公會談,關心哪些問題,這些對政府有哪些意見,再去找業者來談。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吳蓮英指出,商譽價值計算前提是「併購交易需具有合理商業目的」,因為有些企業併購的可能是空殼公司,很難判斷其目的,或者有些是單純為了租稅優惠而併購,這些商業目的是否合理要進一步討論。

若符合「合理商業目的」,吳蓮英表示,財政部初步方向為,併購實際價格扣除有價資產後的差額即為商譽,但仍有討論空間,因為過去部分企業在併購上出價過高,導致併購實價遠高於實質公司價格。

她直言,若真的是企業價格談判上的疏失,不宜讓國家以稅式支出來承擔,因此仍有最後的審查機制,也就是由各部會一同審查該公司併購實價是否過高,決定其攤提商譽的申報上是否予以「打折」,舉例而言,A公司可能申報其商譽每年攤提費用100萬元,若審查後確定其價格過高,可能就僅限申報90萬元或80萬元。

經部官員說,經調查新創圈的結果,業者提出的問題都要求租稅減免,日前與財政部研商結果,在企業併購法修法方向,財政部只同意攤銷範圍項目可以擴大,還有併購後原始股東持股的溢價所得部分的課稅,可考慮予緩課稅或緩繳稅等二項予鬆綁,其餘企併法是否仍有簡化行政需修,將聽取產業界意見再作決定。

(工商時報/邱琮皓、林昱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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