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05・工商-綜合報導

2018-10-05・工商-綜合報導
新經濟移民法 薪資門檻未變

發會主委陳美伶昨(4)日表示,《新經濟移民法草案》已送行政院審查,希望於10月送立院,並於本會期完成三讀,以建構更友善的移民環境。至於本法所希望吸引的外國中階技術人力,產業及社福外勞薪資門檻仍維持原版4萬1,393元、3萬2,000元,以免拉低國人的薪資水準。

陳美伶在就業金卡核發突破百張的茶會上表示,《新經濟移民法草案》已完成預告,並依預告期間各界的意見進行調整,送行政院的版本與原版本,在大方向上差不多,希望能在本會期完成三讀。

陳美伶於會後表示,原預告草案未列投資移民,經討論有人認為,為讓這部法律更集中而簡明,應把現行寫在「移民法」的投資移民條文放進去,以讓法規更完整呈現,讓未來想來台灣工作的外國人看了這部法律便很容易明白,不需要再找好多部法律來看,但她強調:「投資移民的條件仍維持現狀,未做任何改變。」

國發會官員表示,目前產業外勞在台居留最長不能超過12年,社福外勞不能超過14年,這些資深的外勞有些已達師傅級的水準,若能藉由本次修法讓他們留下來,對我們極有助益,「新經濟移民法」已突破了現行規定,讓這些師傅級的外勞(中階技術人力)可以藉申請永居,繼續留在台灣。

陳美伶說,新經濟移民法最除了可以補足我們中階技術人力的不足,提升競爭力以外,也可改善我們的人口結構。

鑑於中階技術人力,並非一般外勞,自應從優給薪,原草案要求僱主所提供的薪水不得低於近一年「職業別薪資調查」之總薪資的第70分位數(領先70%的同業),以目前而言,產業及社福中階技術人力的薪資門檻分別為每月4萬1,393元、3萬2,000元。

官員表示,在預告期間雖有人建議應略做調降,但基於中階技術人力的薪資門檻有「定錨效果」,為避免訂太低衝擊國人的薪水,因此送行政院版的草案,仍維持原案。

(工商時報/于國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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