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九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蓄勢待發,不少民眾或企業紛紛捐贈給所支持之政黨或參選人。不過,國稅局官員提醒,企業、個人捐贈政治獻金有其上限額度,且抵稅部分企業最多可抵50萬元、個人為20萬元。
官員指出,申報所得稅時,企業列報政治獻金為當年度的捐贈費用不得超過該年所得額10%(上限50萬元);個人列報列舉扣除額,每一申報戶不得超過當年度申報之綜合所得總額20%(上限20萬元)。
除捐贈扣除額度外,我國也限制企業與個人對同一政黨、政治團體捐贈總額上限分別為300萬元、30萬元,對不同政黨與政治團體則以2倍上限額度計算,企業為600萬元、個人為60萬元。對同一組候選人捐贈總額上限部分,企業為100萬元、個人為10萬元,不同候選人則分別為企業200萬元、個人30萬元。
捐贈政治獻金除了必須在投票前一日(107年11月23日)前完成捐贈,且超過10萬元的捐贈應以支票或經由金融機構匯款。另外,官員提醒,若需要以捐贈額度抵稅,必須保留其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所開立的符合監察院格式之捐贈收據。
官員指出,民眾如果要直接捐贈給擬參選人,應注意受贈參選人資格,須為依法登記為候選人且候選資格未經撤銷者;另政治獻金法也規定,特殊條件公司「不得」捐贈政治獻金,例如有累積虧損尚未彌補的公司、政黨經營企業或公營事業等。
另外,我國對於可捐贈之政黨有所限制,該政黨必須於該年度或是上次選舉得票率達1%。今年九合一選舉符合規定可接受捐贈政黨包括中國國民黨、民主進步黨、民國黨、台灣團結聯盟、信心希望聯盟、時代力量、新黨、綠黨社會民主黨聯盟及親民黨。
官員認為,民眾或營利事業在捐贈政治獻金前,應考慮捐贈的政黨或候選人及捐贈金額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並考量個人或公司的所得狀況,才能於支持政黨及候選人時,也享受節稅效果。
(工商時報/林昱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