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2・工商-綜合報導

2018-12-02・工商-綜合報導
保在憂鬱前 這3險不可少

代社會愈來愈多人因憂鬱症而走向絕路,據全國自殺防治中心調查,106年全國約有6.5%民眾有情緒困擾,推估約132.8萬人;且衛福部統計,106年全台有超過127萬人使用抗憂鬱藥物,為近年來新高。壽險業者指出,近年發現愈來愈多保戶面臨憂鬱症的困擾,甚至嚴重的話可能無法工作或就學,影響到家庭經濟,建議民眾可留意「重大傷病險、住院醫療險及傷害險」等3大保險。

三大保險的憂鬱症理賠
三大保險的憂鬱症理賠

全球人壽晨星營業處區經理游憶如表示,今年以來因憂鬱症纏身而走上絕路的名人不勝枚舉,包括:金馬獎得獎導演胡波、美國名廚暨主持人安東尼波登、曾奪下金曲獎最佳編曲的香港歌手盧凱彤等等。通常引發憂鬱症來源有職場、生活壓力、感情創傷,或者是過往不愉快的經驗等,但患者往往沒有病識感,直到患者的情緒突然改變或大幅波動,周圍親友才會意識到可能罹患了憂鬱症,憂鬱症的保險情形也成了民眾關心的議題。

游憶如指出,重度憂鬱症屬於全民健康保險的重大傷病範圍所定慢性精神病規定「情感性疾患」的一種,若有「治療6個月以上」、「影響工作、社交功能」、「併有精神病症狀」等條件,即可申請重大傷病卡。領有重大傷病卡的病患,可向保險公司申請重大傷病險理賠,通常保險公司會給付一筆費用,例如一次給付200萬元,重大傷病險的保障契約就此終止。

其次,若在投保住院日額型醫療險保單後,才罹患重鬱症,符合經醫師診斷被保險人因疾病或傷害必須住院、辦理住院手續及接受診療等要件,保險公司將依據住院事實、住院天數進行理賠。

至於傷害險的部分,則是視情況理賠,若因憂鬱症所引發的傷害,並不符合意外傷害險理賠意外事故的規定,所以治療憂鬱症的「門診費」及「住院療養費」無法獲得理賠;但若是投保後因非故意行為造成的意外,像是「意外事故之傷害醫療」及「失能」則可以獲得理賠。值得注意的是,「自殺」屬故意行為,因此傷害險不論自殺或自殺未遂均不得理賠。

憂鬱症多數因生活壓力所造成,不論是家庭、工作或者是感情,壓力無所不在,游憶如建議,健康時要替不健康的自己預留後路,不只是身體健康,更要注意心理健康,可幫自己或者親人強化重大傷病、住院醫療、傷害險等保障,一旦罹患憂鬱症,才能有足夠的後盾讓患者積極治療,進而回歸正常生活。

(工商時報/魏喬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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