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CRS共同申報準則明(108)年上路,金融機構明年元月起將針對個人帳戶超過百萬美元還有新開立的帳戶做盡責審查,包括地址、電話、居住國資訊都是審查指標,金額未達標的帳戶在後(109)年底前也會清查整理,財政部保守估計首波清查會有萬人以上。
而依瑞士信貸2018報告指出,淨產在百萬美元以上的國人,約有52.1萬人,這些高資產族群都是銀行盡責審查的潛在對象。
國際財政司長李雅晶指出,我國金融機構最晚在108年底前須完成審查帳戶程序,並於109年6月申報其帳戶資訊,而財政部則是在109年9月針對高資產帳戶與他國做首次自動資訊交換。
換言之,後年個人高資產帳戶的現居或通訊地址、電話、約定轉帳指示、居住國、被授權人資訊不僅將被金融機構完全掌握,且帳戶金額和所得資訊也會從我國財政部交換給企業或自然人的母國稽徵單位,全都攤在陽光下。而109年我國也將針對企業實體高資產帳戶(25萬美元以上)做盡責審查,並在隔年做帳戶資訊交換。
我國今年受APG評鑑,金融機構不僅多方採取CDD(盡責審查客戶),甚至大砍OBU帳戶,六大公股行庫包括第一銀、華南銀、彰銀、合作金庫、台企銀和兆豐銀等各自關閉了至少上千個OBU帳戶。
近來金融機構也陸續詢問國際財政司,若CRS審查中找不到客戶、也無法確認其國籍,是否要依照洗防形式「砍帳戶」。李雅晶表示,CRS審查不會要求關閉帳戶,但金融機構應該要做好KYC(了解客戶背景)才能區分國籍。坦若金融機構未盡責審查高資產帳戶、有疏失之虞,將裁罰100萬到800萬元罰鍰,如果是故意不審查的情況,最高可罰到千萬元。
李雅晶認為,我國民眾應了解台灣身為海島型國家,在各項經貿上都必須仰賴跨國合作,不可能置身於CRS潮流之外,即使是過去被譽為「避稅天堂」的維京、開曼群島都已交換50多萬件帳戶資訊給他國,如今我國已是CRS「後段班」,一定得儘速跟上。李雅晶也舉例,若A先生同時擁有台陸稅籍,在日本也有金融帳戶,日本可以把A的金融帳戶資訊分別按照多邊租稅協定與台日協定交換給台灣和大陸稅務單位,「未來帳戶資訊只會日趨透明化。」
藍委曾銘宗也表示,反肥咖已成歐美各國和中國大陸的風潮,加上財政部已給107年到108年兩年輔導期,金融機構與我國民眾應及早跟上,以免挨罰或權益損失。
(工商時報/林昱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