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E Pay帳戶未來也可以與街口支付相互轉帳。金管會主委顧立雄26日表示,正在草擬新的電子支付機構條例,將現行電子票證與電子支付業務合併,未來只有「電子支付業」,分不同資本額可承作不同業務,同時電子支付業可加入財金公司,不同電子支付平台間可相互轉帳。
目前國內有四家電子票證業者,即一卡通、悠遊卡、愛金卡及遠鑫電票,一卡通及遠鑫都已取得兼營電子支付資格,悠遊卡正在申請,愛金卡也打算申請兼營,即未來沒有單純只做電票的業者,因此金管會決定合併電票與電支,同時未來若開放電支跨平台轉帳,台灣將是繼香港之後,全球第二個開放電支跨轉的地區。
立法院財委會26日初審通過銀行法47條之3,將現行「經營銀行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修正為「經營金融機構間」,顧立雄表示,這就是因應未來要擴大開放電子支付業者可以成為財金公司的會員,也可直接加入資金移轉清算平台,否則現在電子業者都要透過銀行作為管理行,才能進行資金移轉的清算。
同時顧立雄也表示,要將現有的「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與「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合併為一部法規,最快在立法院下一會期,也就是農曆年後,就會舉辦公聽會、送行政院及立法院修法,最快應是明年底前完成修法及公布子法,以後無論是作儲值、小額支付、轉帳或第三方支付等業務,都叫「電子支付業」。
顧立雄說,先前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表示資金清算平台即財金公司的會員應擴大,這次銀行法修法也是呼應楊金龍的說法,且電子業者加入此平台後,未來在不同電支業者間也能進行資金移轉;至於未來電子業者依不同資本額,開辦不同業務,這也是「世界的趨勢」。
現行無論是電票或電支業者都是在自家平台進行轉帳或支付,無法像銀行跨行轉帳,未來開放加入清算平台後,例如LINE Pay的帳戶可以轉給街口的帳戶,也可以轉給銀行的帳戶,全面打通,消費者就真的可帶一支手機出門走天下。
(工商時報/彭禎伶、魏喬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