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30・中時-綜合報導

2021-04-30・中時-綜合報導
容積代金新制上路 專家獻策

舊制(公設地買賣)與新制(繳納代金)之成本試算與優劣比較

 

台中市容積代金新制上路後,仍有執行盲點,因此估價師公會建議市政府應多傾聽專業意見,才能貫徹另類的土地正義。

台中市建築經營協會理事長賴柄源指出,土地開發者可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換取建築容積率,但往往導致許多公共設施保留地閒置,故臺中市政府都發局推動容積移轉代金制度。

鑒於開放申請至今同業仍有疑義,因此協會今年度第一場法規講座特別邀請中台灣估價師公會理事長黃昭閔以「從臺中容移代金新制兼談公保地的商機」為題,闡述容移改為代金及捐公設地雙軌並行後,舊制(公設地買賣)與新制(繳納代金)之成本試算與優劣比較說明。

黃昭閔表示,台中市政府於109518日修正發布「台中市實施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及作業要點」,增訂容積移轉除了以捐贈公設保留地方式外,增加接受基地得以折繳代金的新的選項,俗稱容積代金,然此一機制遲至10911月中旬才開放申請。

立意良好 施行細則有待商榷

黃昭閔說,台中市政府都發局啟動容積代金新制,並委由三家不動產估價師協助估算,並經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協審報告,採中位數評定,未來代金所繳存之容積銀行,將專款用於取得私有未徵收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可望解決非都會地區公保地長期未徵收之窘境。

不過,公式之設計採容移後的基地價格,乘上申請容移佔法定容積與獎勵上限容積120%加上得移入容積上限比例,是否能體現容積移轉所增加之容積價值,實現漲價歸公、平均地權之精神,有待商榷。

相較於估價師公會主張以容移後基地價減除容移前的基地價,市府版的容移代金成本高出甚多,

黃昭閔憂心於自由經濟市場角度,此一開發成本將會轉嫁給消費者,進而帶動房價不合理上漲。

且因在容移代金負擔過重情形下,開發商轉回購買公保地,公保地將會有另一波漲勢,台中市區行情可能超過公告現值的一倍,高出徵收補償地價,此時容積銀行收入恐不如預期,造成消費者、開發商、市政府三方多輸的局面。

另外,現階段於執行上三家估價師未取得開發者申請建照之開發量體,故僅能依自力查察得到的資料進行產品規劃,造成估價師間所計算出來之價格南轅北轍,協審委員為將估價結果收斂,要求三本估價報告書內容趨近一致,徒耗作業時間。

因此,黃昭閔建議好的制度,剛上路初期難免摸石頭過河,有賴執政者聽取各方意見後滾動式檢討,創造多贏的局面,讓台中市的房地產市場更為健全發展。

(中國時報/謝坤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