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反避稅及消彌各國為吸引投資而引發的租稅競爭,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提出「第二支柱全球反稅基侵蝕計畫」(稱「全球最低稅負制」),若實質稅率未達標15%需補繳差額稅款,跨國企業母公司註冊地有權依差額稅款課稅,若母公司所在國未實施全球最低稅負制,則子公司所在地稅局遞補取得課稅權,預計2023年生效。
烽巽資本黃苡峻董事長表示,跨國企業未來首重在稅務風險管理及依法遵循的稅務架構設計。
擁有20年金融經驗的桻寅資本指出,目前更不能忽視已上路的「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稅務用途金融帳戶資訊(CRS)申報、受控外國企業(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 CFC)及個人CFC制度、實際管理處所(Place of Effective Management, PEM)制度,這四大制度使政府能不斷的穿透並蒐集個人與企業的資料,可全面追查資金來源與稅務資料,將影響企業的全球資產配置、稅務試算與投資計畫。
在呼籲維護租稅公平、避免稅基侵蝕的原則上,「共同申報準則」CRS重新檢視公司交易實質內容與提高金融資訊透明度,各國間擴大互換稅務與金融資料範圍,因此,烽巽資本黃苡峻建議,企業應保存良好之帳簿紀錄供主管稅局計算稅務,完成合法的稅務配置及繳納,同時亦讓查核的資金財富來源保有完整的歷史軌跡可循,以保護產業發展及納稅義務人權益,完整落實財富傳承。
(李瑞梅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