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9・中時-綜合報導

2019-12-19・中時-綜合報導
遺屬年金給付追溯 7萬人還沒領

無論申請者何時申請,均能回溯請領5年內的遺屬年金差額

過去國民年金法規定,遺屬年金請領,符合資格的配偶、子女等受益人,申請當月才能開始請領,若遺屬始終忘了申請,那麼只有2016年3月1日以後過世者,其受益人才能追溯差額,但去年大法官宣告此法違憲。衛福部社會保險司昨天表示,國保遺屬年金給付,無論申請者何時申請,均能回溯請領5年內的遺屬年金差額,初估約有7萬3千多人符合請領資格,每月至少可領3000元。

舉例來說,國保年金被保險人在2000年死亡,但遺屬即使在2019年才來申請遺屬年金,舊法無法回溯申請年金,如今依法可補發2014年至2018年的遺屬年金。

勞保局統計,目前可能符合遺屬年金追溯資格者約5萬2000多件,若加上遺屬就有7萬3000多人,若這7萬多人都來請領,勞保局需準備約7億多元的經費。

勞保局也統計,法案自去年修正以來截至2019年11月為止,已經補發2181件,請領的遺屬共3328人,補發金額1億2611萬元。其中單一遺屬補發金額最高達21萬元、單一申請案補發金額最高達31萬元(共3名遺屬申請)。

(中國時報/鄭郁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