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1・中時-綜合報導

2020-03-11・中時-綜合報導
居家隔離檢疫 14天最多補償1萬4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

為因應新冠肺炎,行政院公報昨刊登衛生福利部令,1月15日起,因配合防疫被安排居家隔離、檢疫,或照顧者,每人可按日發給新台幣1000元。民眾可持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出具受雇人請假及無支領薪資證明等文件,向縣市政府申請。以兩周計算,最高可領1.4萬元。

照顧者也可請領

根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統計,國內截至3月9日,計有逾2100人進行居家隔離、逾3萬6000人進行居家檢疫。其中,逾430名居家隔離者、6500名居家檢疫者尚未期滿,仍在管理中。

行政院昨推出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指出,考量受隔離或檢疫者及照顧者為配合防疫,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加上照顧者可能因雇主未給付薪資,造成生活經濟上的負擔,每人可按日發給1000元補償。

若需申請補償,受隔離或檢疫的本人或法定代理人需持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若為受雇人,需出示由雇用人所出具受雇人請假及無支領薪資的證明,非受雇人則出示本人無法從事工作及無獲得報酬、補償的切結書;若失智症患者的照顧者,除前述證明外,也需準備神經科或精神科醫師出具的證明。

申請30天內撥款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社區防疫組副組長莊人祥表示,該防疫補償可回溯至1月15日。根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於申請人備齊文件、資料申請日起30天內,完成發給作業,必要時得延長30天。

(中國時報/林周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