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24日提出第二期空氣汙染防制方案,並加強管理重要汙染源,從高處遠眺台北市區,遠方籠罩在一片茫霧中。(范揚光攝)
空氣汙染改善分年目標
為改善空汙,行政院近日核定「第二期空氣汙染防治方案」,包括環境部等9部會及國營事業將在4年內投入766億,目標在2027年全國PM2.5可達每立方公尺13微克、中南部區域每立方公尺15微克,臭氧8小時紅色警示站日較2019年改善80%等目標。但環團指出,WHO(世界衛生組織)2021年即提出PM2.5應小於每立方公尺5微克,政府核定的減量目標過於保守、落後,且北、中南部目標不同,中南部民眾情何以堪。
根據環境部空汙報告指出,2022年全國細懸浮微粒手動測站年平均濃度為每立方公尺12.4微克,各汙染物的全國年平均濃度亦均符合空氣品質標準,持續改善中,僅有臭氧不降反升。
環境部大氣環境司司長張順欽表示,第二期的改善重點為PM2.5及臭氧,前者的問題集中在中南部、11月至4月等,後者挑戰為氣候暖化、背景濃度上升抵銷改善作為等,中央政府未來4年將編列116億元預算、國營事業650億元預算協助改善。
張順欽指出,將透過盤點可行前瞻技術,推動與產業減量協談,強化定期檢查及認證管理、鼓勵老舊車輛汰舊換新,港區防制、營建工程、農業露天燃燒、河川揚塵及民俗活動會透過各部會專案管理,同時加強台中電廠、中龍鋼鐵、興達電廠、中鋼公司及中油公司減量,並強化空氣品質不良季節應變能力。二期方案的目標為全國平均達到每立方公尺13微克,中南部每立方公尺達15微克,但更希望各測站都能達到13微克的目標。
「目標太保守及落後」,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王敏玲說,全國的13微克目標過於保守,而每立方公尺15微克是2012年訂定的空氣品質標準,但中南部卻要在2027年才能達到,更是落後,此外臭氧前驅物的VOCs減量目標過於保守,鋼鐵業等高汙染行業標準也太寬鬆,應加大步伐及力道。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盟召集人葉光芃則批評,WHO(世界衛生組織)於2021年提出PM2.5應小於每立方公尺5微克,現在還用這樣的標準就是在危害人民健康,且去年空氣品質較前年惡化,改善就說是環境部的努力,空品不佳就說是天氣的影響,令人看不下去。
至於外界關切的空汙費,張順欽也說,將針對固定汙染源季節性費率增加有害物種,調整減免額度、增列減免項目;移動汙染源則擬提供汙染較低的燃料浮動式調整費率,營建工程類則會提供自主減量減免。(中國時報/林良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