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7・Array

2024-05-27・Array
社論/阻國會改革 賴清德要當太上皇?

 僅獲4成票當選總統的賴清德,520後的起手式,不是擁抱另外6成人民,而是向我國最高民意機關開戰,以求延續過去8年「行政使喚立法」的現狀。然而,眼前的民進黨,不僅撕毀昔日國會改革承諾,甚至以憲法之名行毀憲亂政之實,企圖讓總統不只能解釋憲法,還能監督立法,賴總統再不收手,將奠定台灣成為世界罕見的威權式民主國家。

以憲法之名 毀憲亂政

 在代議制度下,立法委員的責任,就是代表人民監督政府,窮盡一切力量扮演行政機關的除錯機制,替人民把關權益也看緊荷包。所以,立法權愈健全,執政者愈謙卑;反之,立法權愈積弱,執政者愈傲慢。

 所以,為何蔡英文執政時期,官員敢在立法院拍桌叫囂,嗆立委不要臉、吵死了?甚至無懼憲法賦予質詢的權威性,一再用謊言掩蓋政府的違法與失職?其關鍵,無非是立法權的衰弱,才讓保護不法的黑箱變得罄竹難書。

 具體而言,如果立法權得以伸張,所謂的護航高端疫苗、小吃店接政府16億快篩標案、官商勾結台南光電弊案獲利近百億、一人公司超思獨攬6成進口蛋額、劣質混蛋假冒本土產品流竄市面,乃至NCC私設刑場撤照中天、放水護航鏡電視等光怪陸離之事,還會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嗎?或許難以百分百杜絕,至少能有效制約貪贓枉法的囂張程度。

 由此可知,賴清德上任後,何以把「反國會改革」視為第一戰場?原因無它,就是害怕立法院監督功能愈健全,官員就愈無法傲慢濫權,執政者也就愈無法「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民進黨已習慣換位置就換腦袋,所以即便去年10月賴清德公開承諾,「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憲法與法律都已明定,若立法院邀請當然前往」,現在卻可以變成「釋憲前不會前往」;也或許是時空環境不一樣,所以賴清德2009年擔任立委時雖曾連署提案,主張「依憲法法理,立委確實有職權需求,要求政府據實提供相關文件跟資料」,清楚代表他支持「國會聽證調查權」,但如今卻把反對的意見視為替民主發聲。

 對既得利益的民進黨政府而言,當然不樂見權力受約束。只是,他們杯葛國會改革法案的方法及理由,卻是既荒唐又後患無窮。

 首先,柯建銘說,民進黨將對相關修法提釋憲,「合憲前,總統不會赴立院國情報告」。言下之意,就是把三讀條文當塑膠,民進黨自甘丟盔棄甲,這是對立法權的不忠誠;但此例一開是否意味著,未來所有三讀法案只要不符當局期待,都可能以釋憲之名行杯葛之實?

威權式民主 後患無窮

 再者,《憲法增修條文》明訂,「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如今即將三讀修正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則是將報告形式更為具體化。因此,只要立法程序完成,除非未來大法官裁定違憲,在此之前,賴清德都必須依法而行,否則就是違法違憲。

 不可諱言,「釋憲」或許能替賴清德設下迴避國情報告的保護傘,但副作用卻是徹底顛覆立法院存在的意義;因為,如果經過三讀敲槌的法案都能形同具文,這種立法院是比「橡皮圖章」還不如。民進黨若真採取這種「革命性」手段,難道不怕把自家立委的命都給革掉了?

 最嚴重的是,《憲法》規定總統應於收到三讀條文後10日內公布,但民進黨卻盤算,企圖把「公布法律」從「總統義務」扭曲成「總統權力」,藉此塑造賴清德為制衡擴權國會,有權不公布「自認為顯然違憲」的法律。

 假若這套詭辯說得通,就代表我國總統已成為可以解釋憲法的人;違憲與否,可以總統說了算。更甚者,如果賴清德自認能以「不公布三讀條文」的手段制衡國會,形同宣告我國憲政體制的制衡樣態,將從「立法監督行政」變成「總統監督立法」,讓本已有權無責的總統,能進一步對最高民意機關進行相當程度的准駁,堪比國會的太上皇。

 「共織台灣、民主前行」,是賴清德520就職典禮的主題。令人遺憾的是,才短短幾天,這兩句話已變調成「共織黑箱、威權前行」,這位新總統在朝、在野兩張臉,以今日之我否定昨日之我,讓朝野因國會改革互絆而退。所謂的「蔡規賴隨」,在實踐「威權式民主」這部分,已預告將有過之而無不及。(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