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7・Arr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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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產會3連敗 法院判決撤銷處分

 原國民黨中央黨部大樓2018年遭行政院不當黨產委員會認定是不當取得財產,處分追徵11億餘元,國民黨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認為,黨產會對如何認定國民黨以「交易時顯不相當之對價」取得該土地及建物,並沒有說明,26日判決撤銷處分。同時,中廣附隨組織案,黨產會昨也敗訴,連同本月15日的大孝大樓案,黨產會已吞下3連敗。但黨產會仍可上訴。

 黨產會2018年7月24日認定,國民黨取得台北市中山南路11號建物,是違反政黨本質、悖於民主法治原則取得的財產,並因土地已移轉於他人,原建物也拆除,而無法返還,黨產會於是處分,從國民黨其他財產追徵價額共計11億3972萬9956元。

 國民黨不服提告請求撤銷,先遭北高行法院判決敗訴,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如何計算追繳的財產價額及認定是不當黨產,有再調查必要,將原判決廢棄發回更審,更一審昨日作成逆轉判決。

 更一審認為,國民黨在1990年6月承購該土地及建物,後來將原建物拆除,1998年間重建為現在建物,2006年售予張榮發基金會,並在黨產條例施行後1年內依法申報,該土地及建物在2016年8月10日黨產條例公布施行時,已非國民黨財產,而屬於張榮發基金會。

 更一審指出,國民黨在1990年承購該土地及原建物,沒有恣意壓低價格,難認「顯不相當之對價」,黨產會對於如何認定國民黨是以「交易時顯不相當之對價」所取得,未見敘明,因此撤銷處分。

 至於中廣遭黨產會處分認定是國民黨附隨組織,並要求名下13筆土地及建物移為國有,追徵已移轉或出售的29筆土地共77.3億元價額,中廣提告後,北高行法院昨也判決撤銷黨產會處分。

 北高行法院認為,國民黨中投公司等黨營事業,2005年將華夏公司(當時持有中廣96.95%股權)股權全數過戶予非黨營事業的榮麗公司,中廣已因此脫離國民黨實質持有及控制,黨產會處分錯誤認定時間點,認為中廣是以「非相當對價」轉讓,處分違法,昨判決撤銷。

中廣昨晚肯定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遲來的正義,總比不來好」,中廣強調,中廣是承接榮麗公司,並非自國民黨。

況且,從榮麗公司接手後的中廣,一切都由中廣自主決策,既不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接手後從來沒有受到國民黨的影響,選舉時任何政黨的競選廣告都接受,是一個百分百的商業廣播電台。希望黨產會不黨不私,不要再上訴,浪費司法資源。

另國民黨「大孝大樓」2019年遭黨產會認定屬不當取得財產,黨產會追徵7.8億多元,8月15日北高行法院已認定,國民黨不是用無償或交易時顯不相當之對價取得,判決撤銷處分。(相關新聞刊A4)(中國時報/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