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台北地檢署找不到一刀斃命證據仍然要延長羈押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之際,台南地檢署偵辦台鹽公司前董事長陳啟昱所涉綠能弊案,卻在重開羈押庭前,讓陳啟昱溜了。同樣是政治人物所涉的重大矚目案件,南北辦案的態度卻大相逕庭,司法的怠忽職守不僅替綠營權貴開後門,也讓相關綠能弊案疑竇重重。
縱放再通緝 院檢踢皮球
檢廉偵辦柯文哲在京華城案中涉圖利、收賄及政治獻金等案,辦案之神速,司法史上罕見,而且一開始連續近70小時的偵審攻防,更是高潮迭起。雖然台北地院以欠缺積極證據,讓柯文哲暫獲自由,但在媒體的緊迫盯人之下,柯的一舉一動被攤在陽光下檢視,法院也很快作出更裁,把柯文哲關進台北看守所,從無保請回到收押,前後只花了4天,更別說延押庭,上午開庭下午就裁准。
至於鄭文燦涉及桃園土地收賄案,檢方聲押被桃園地院裁定交保,檢方當天就提出抗告,高院隔了1天裁定發回更裁,地院翌日雖提高保釋金,讓鄭暫獲自由,但檢察官同日再提抗告,高院隔天就裁定發回,檢方非押不可的態度及提出更多證據,讓地院終於收押鄭文燦,如此也才用了6天。
反觀陳啟昱所涉台鹽綠能弊案,不僅涉及掏空公股事業11億元,還連帶影響國家重要能源政策的發展,卻不見親綠政論節目討論。而檢調早被質疑為何偵辦1年7個月才收網,現在卻是花了9天才發現陳啟昱利用檢方抗告空檔人間蒸發。面對外界質疑,法院卻雙手一攤稱沒有延宕,還怪罪颱風假;檢察官則發布通緝了事,檢院互踢皮球卸責,再度顯現司法最醜陋的一面。
尤其國民黨立委謝龍介早就神預言有綠營大咖要落跑,並把資料交給法務部,法務部長鄭銘謙推說對案件「不干涉、不知道、不介入」。雖然謝龍介點名的不是陳啟昱,而是另有其人,卻也歪打正著,何況鄭銘謙曾經當過台南地檢署檢察長,雖說對個案不能介入,但防逃是法務部主管事務,既然已有情資,豈能置身事外,難脫包庇瀆職之嫌。
過往司法偵審中或發監執行前,大咖要犯落跑屢見不鮮,早期民進黨常批評經濟要犯「債留台灣,錢進大陸」,包括前東帝士集團總裁陳由豪、前高雄市長王玉雲等人都在2003年被列為10大通緝要犯,後來兩岸簽訂司法互助協議,不少重大要犯遣返回台,加上部分人客死異鄉,大陸不再是台灣避罪天堂,直到近幾年兩岸共打中斷,又見詐欺、毒品等要犯「坐桶子」到對岸。
追殺柯文哲 黨檢媒一體
要犯潛逃影響司法威信,政府2019年修正《刑事訟訴法》,就偵審中案件及判決有罪確定後,檢察官及法官可對被告施以相關科技監控、交付護照及不得離開住、居所或一定區域等要求。但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2018年海軍獵雷艦弊案,慶富造船少東陳偉志被求重刑,必須到派出所報到,但警方17天後才發覺他沒來報到。同樣地,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被法官重保防逃,警方也是在朱未報到後5天通報法院,才發現朱早趁颱風搭遊艇潛逃海外。
一連串的疏失,司法院僅以建置電子報到功能防止棄保潛逃卸責;監察院也把責任怪罪在海巡盤查遊艇不確實,氣得海委會主委管碧玲要找司法院討公道,建議增加替代性羈押處分來加強監控,特別是全國總共有262個潛逃嫌疑犯,其中高達86.6%為經濟犯罪,但管碧玲卻不知她的建議踩了民進黨「假人權」的雙標紅線。
過去民進黨高喊「羈押陳水扁,侵犯人權」,如今黨檢媒一體不斷地對柯文哲進行司法追殺,卻對於綠營權貴汲汲營營的綠能弊案視而不見。我們寧願相信「司法像皇后的貞操,不容懷疑」,也認為檢察官和法官恪守司法獨立的決心,但陳啟昱的失聯,不能只發布通緝一筆代過,後面牽涉的官商勾結弊端必須盡速查明。
陳啟昱昔因涉非法農地豪宅對外宣布退出民進黨,此次涉弊遭查辦,民進黨廉政會稱陳仍具有黨員身分,顯然民進黨上下都在打假球。既然賴清德總統宣示肅貪不分黨派,不問何人,只要涉及非法,檢調都應該查辦,勿枉勿縱,面對陳啟昱遭通緝,賴政府再悶不吭聲,只會讓綠能弊案更加疑竇重重。(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