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4・Arr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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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偷渡廢死 最後防線潰堤

 憲法法庭今年9月作出死刑釋憲,未來嫌犯無論多凶殘,絕大多數都可逃死,反觀被害者家屬不僅得忍受失去至親的悲痛,還得承受可能遭報復的精神壓力,儘管憲法法庭宣告死刑並未違憲,但大法官卻掩耳盜鈴,設下判死須一致決「偷渡」廢死,司法成為公平正義的最後防線全面潰堤,欲哭無淚的被害人家屬只能被迫走上街頭,期盼公投還其公道。

 昨天上凱道反廢死的活動現場,無論案件經過多久,每位受害者家屬提起當時,仍是悲痛難抑,諷刺的是,這些案件的嫌犯卻少有悔意,甚至公然嗆聲。

 儘管憲法法庭宣告死刑並未違憲,卻設下偵訊時應強制辯護、第三審要強制辯護、合議庭法官一致決、有精神障礙、心智缺陷不得科處或執行死刑等嚴格的八道關卡。

 以師鐸獎女教師遭殺害案為例,嫌犯5次被判死刑,卻在釋憲後,重驗其精神狀況而逃死。

 事實上,精神疾病已成為多數凶嫌的「護身符」和「免死金牌」,2019年底發生在台南玉井的真理佛堂釀7死的縱火案,嫌犯曾文彥事後自豪「破台灣紀錄」、「比鄭捷厲害」,還嗆聲「若不判死刑,出獄會再殺人」,但因他罹患「反社會性人格障礙症」,就不得判死。

 在美國等民主國家,重大案件的入獄刑期常有被判百年、千年的案例,真的會「關到死」,但台灣未有相關配套,即使判無期徒刑,絕大多數受刑人都可假釋出獄,且往往關押10幾年就能回到社會,不僅無法有效嚇阻犯罪,更讓受害者家屬和證人得面對可能遭到報復的威脅。

 憲法是要保障人民權益,但憲法法庭卻掩耳盜鈴地偷渡廢死,嚴重損及無法開口的受害人及其家屬權益;司法已無法還給社會公平正義,民眾只有站上街頭,甚至訴諸公投,才有可能找回基本的權益與保障。(中國時報/崔慈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