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6・中時-綜合報導

2018-07-26・中時-綜合報導
名模條款 拚下會期完成三讀

新財長端牛肉 啟動二次稅改

新任財政部長蘇建榮上任滿10天,昨(25)日端出牛肉,表示預計10月初會將俗稱「名模條款」的「所得稅扣除額」調整方案送進行政院,政院拍板後,力拚在立法院下個會期完成三讀,也等於宣布時程不斷延後的《所得稅法》第二波改革再次啟動。

差旅費治裝費可列報

 蘇建榮25日接受廣播節目專訪時表示,「所得稅扣除額」調整方案目前討論的項目中,包括差旅費、油費、治裝費等,都在檢討是否可以納入列報的範圍裡,如果這些必要支出超過明年將上路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萬元,納稅人就可以選擇列舉扣除,並檢具相關證據核銷。

 按照現行《所得稅法》,包括軍、警、公、教和私人企業員工等受薪階級,報稅時「所得稅扣除額」最多減除12.8萬元,而今年1月通過第一次所得稅改,已將扣除額提高至20萬元,但不能扣除差旅費、郵費等因公自行支出的「必要費用」;但律師、醫生、會計師等自營業,卻可以扣除營業所需的房租、差旅費等「執行業務所得」費用。

 名模林若亞幾年前因國稅局駁回她列舉「工作必要支出費用」一狀告上法院,並聲請釋憲,大法官在去年初做出釋字第745號解釋,認定國稅局禁止薪水族列舉扣除屬違憲,財政部應在2年內修正,「所得稅扣除額」調整方案因此被稱作「名模條款」。

 包括「名模條款」在內的二次稅改,財政部原本6月底啟動,但卻因故一再延宕,後又內閣傳人事變動,直至蘇建榮走馬上任,重新啟動。

列舉須符合4個原則

 蘇建榮指出,財政部就「名模條款」部分,去年已委託學者研究,並召開公聽會,大部分都認同例如差旅費、油費、治裝費等,都應可列入列報的範圍。不過,蘇也表示「不是每一個都可以」,必須考慮稽徵行政的問題。

 另外,蘇建榮強調,工作必要支出費用要列報,有4個原則,符合「有提供直接勞務關係且必要」、「屬實質負擔」、「重大性」以及「共通性」,才能列舉。

(中國時報/黃有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