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代外國商會向勞動部提出申請,擬將薪資水準在公司前15%、具管理職勞工納入責任制,排除《勞基法》工時與例假日的限制。勞動部預計9日進行討論,屆時若通過,粗估全台有7萬名高薪白領勞工將受到影響。
當天除討論高薪白領納入責任制外,也將討論新創公司核心員工、專業人員納入責任制等議題。據了解,當天會議將討論三大類工作者是否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一,也就是納入責任制勞工,包括:一、高薪白領,不分行業別,企業規模達30人以上,在該公司從業人員薪資中位數2倍以上或薪資水準前15%以上,且符合監督、管理人員;第二、新創核心人員,受僱於設立未滿8年的新創事業,從事具專門知識與技術工作,且持有公司1%或面值100萬元以上之股權者;第三,責任制專業人員,以專門知識或技術完成一定任務並負責其成敗的工作者。
勞動部整理包括美國、新加坡、日本等高薪勞工不適用「一般」《勞基法》的工時限制,例如美國針對管理職、營運職、專業職人員,且薪資高過一定額度者,都不適用《公平勞動基準法》最低工資與最高工時規範;新加坡的《僱用法》工時規定也排除月薪超過10萬台幣的體力勞工、月薪超過5.6萬元台幣的非體力勞工;日本則是針對年薪超過295萬元台幣的勞工,另訂有工時規定。
某上市科技副總經理直言,「我的薪水是公司前15%,是我過去很努力、願意付出,才拚到前15%,基本的工時、休假,也是我身為勞工的權益,不能因為我薪水高、責任重,就可以被要求放棄我的權益」。他不贊同以高薪作為納入責任制的依據。
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辛炳隆也認為,工時豁免應該符合三個條件,分別是工時自主性很高、實際工時是不可預期的、長工時不會造成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威脅。他質疑,雖然在美國、新加坡對薪資超過一定額度者,都有最高工時豁免,但台灣真的適用嗎?
辛炳隆舉例,日本今年在勞動改革相關法案中,也同樣認為高度專業工作勞工不適用一般的勞基法工時、加班規定,但為了確保這類勞工健康,另外訂有工時和假日規範,「不是說他們領了高薪就完全豁免,而是另有規定」。
至於責任制專業人員是否有機會納入責任制,辛炳隆坦言,這是最不應該開放的,因為並沒有說清楚,該如何定義所謂的專業,「公車司機有專業、研發工程師也有專業」,難道他們因為有專業,就可以豁免工時規定嗎?
(中國時報/邱琮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