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大科技巨頭10日雙雙遭到歐盟法院的制裁,谷歌(Google)結束與歐盟長達7年的反壟斷訴訟,確認維持24.2億歐元(約新台幣860億)罰款,同日蘋果(Apple)也遭裁定必須向愛爾蘭政府補稅130億歐元(約4600億台幣),而歐盟法院對蘋果的裁決是最終裁決,不能上訴。
谷歌本次案件源於2017年,歐盟委員會稱其利用優勢地位,在搜尋結果偏袒旗下的購物服務,讓歐洲小型競爭對手處於不公,對谷歌處以24.2億歐元罰款。谷歌2021年向歐盟法院提出上訴,然而歐盟法院仍維持原判決。法官強調,歐盟法律並不懲罰市場優勢本身,而是針對濫用市場權力可能損害競爭並傷害消費者的行為。
最新判決對谷歌而言又是一次重大打擊,過去10年,谷歌已被歐盟處以總額高達82.5億歐元的反壟斷罰款。此外,谷歌另有兩項涉及安卓作業系統和AdSense廣告服務的訴訟,目前尚在等待上訴結果,後者可能迫使谷歌出售部分利潤豐厚的廣告業務。
與此同時,蘋果也結束纏訟10年的稅務官司,法院裁定維持歐盟執行委員會2016年的決議,即愛爾蘭提供蘋果不合法政策補助,愛爾蘭政府須予以追回。歐盟委員會當時認定蘋果從愛爾蘭取得「非法」稅收優惠,要求該公司補繳高達130億歐元的稅款。蘋果與愛爾蘭政府共同決定提出上訴,2020年歐盟普通法院因證據不足一度推翻裁決。
然而,歐洲法院選擇駁回普通法院先前的裁決。愛爾蘭政府聲明表示,蘋果案涉及的問題「現在僅具有歷史意義」,並強調政府從未對任何公司或納稅人提供稅收優惠,現在也即將開始將蘋果託管基金中的資產轉移到愛爾蘭。
蘋果對該裁決表示強烈不滿,並強調其收入已按照國際稅法在美國繳納相應稅款。值得注意的是,蘋果在判決出爐前數小時舉行新品發布會,股價仍在盤前交易中小幅下跌約1.3%。
此外,曾任歐洲央行總裁和義大利總理的德拉吉(Mario Draghi)9日披露近400頁的歐盟競爭力報告。他在文中警告,疫情和戰爭讓國際貿易規則變得對歐盟不利,讓歐盟陷入「緩慢而痛苦的衰退」,歐盟應該每年額外投資8000億歐元,來重振生產力並讓經濟更具韌性。(旺報/林宛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