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30・旺報-綜合報導

2019-05-30・旺報-綜合報導
逃過死刑20年 雲南性侵犯變老闆

因同為警界人士的父母包庇 持假證明出獄

近期雲南查辦的孫小果案件,引發輿論關注。孫小果早在1990年代就曾因多起性侵案被捕,1998年被判處死刑,不過在同為警界人士的母親孫鶴予與繼父李橋忠的包庇下,安然出獄。雲南當局28日指出,目前已對孫鶴予、李橋忠以及11名相關人士採取留置措施,並逮捕9名與系列案件有關的犯嫌。
孫小果的惡行最早可追溯到1994年,當年他是武警學校的學生,夥同友人輪流性侵一名女性青年,1995年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在他1994年10月被捕入獄後,孫小果的生母孫鶴予與繼父李橋忠利用人脈,向辦案部門提供虛假患病證明,讓孫小果保外就醫。

因人孔蓋專利獲減刑

孫小果躲過牢獄之災後,更加變本加厲,1997年犯下一系列的性侵罪刑,同年12月被捕。法院1998年2月做出一審判決,孫小果犯下性侵、侮辱婦女、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罪,數罪併罰判處死刑。孫小果提出上訴後,經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仍維持原判。
2008年10月在孫小果入獄期間,孫鶴予、李橋忠與相關人員共謀,利用並非孫小果發明的「聯動鎖緊式防盜窨井蓋(人孔蓋)」專利,為其申請重大立功,順利讓兒子減刑。
孫小果走出監獄後,改名換姓為李林宸,並於昆明開了酒吧,在當地夜生活頗有知名度,更被其他人尊稱為「大李總」。

位於上海的防盜窨井蓋。(新華社資料照片)
位於上海的防盜窨井蓋。(新華社資料照片)

被判處死刑21年過去後,孫小果的惡行是如何公諸於世的?昆明市政法機關今年3月中旬在辦理一件故意傷害案時,發現犯嫌是1998年的死刑犯孫小果,於是向上通報。雲南省為全面查明其罪刑,成立專案小組展開偵查。
雲南省專案工作領導小組28日通報稱,曾為民警的孫鶴予,1994年因包庇孫小果被開除公職,1998年被判有期徒刑5年;李橋忠曾是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任副局長,1994年幫助孫小果辦理取保候審,受到留黨察看2年、撤職處分,但2004年又轉任五華區城管局局長,去年10月退休;孫小果的生父陳某則是昆明市某單位職工,2016年8月去世,並未被發現涉及此案。

相關涉案人牽扯眾多

對於孫小果持虛假證明獲得保外就醫,1998年經昆明市有關單位調查,盤龍公安分局1名科長與民警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與4年,其他4名民警遭黨紀、政紀處分;至於孫小果因假冒專利獲得減刑,雲南省監獄管理局1名幹警、省一監1名幹警、省二監2名幹警已被逮捕,其他涉案人員正在調查中。
專案工作領導小組指出,孫鶴予與李橋忠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當局4月3日已對其採取留置措施;同時已留置雲南省監獄管理局原副巡視員劉思源、省監獄管理局原副局長朱旭等11人,逮捕孫小果出獄後所涉案件中的9名犯嫌,刑事拘留23名犯嫌。
對於孫小果竟然以一個小發明逃過死刑,大陸政法大學教授阮齊林指出,服刑期間有重大發明,可隨時減刑,不受減刑時間限制;但如果僅是一般發明,是可以減刑,但受減刑間隔時間約束。
阮齊林認為,孫小果發明一種安全井蓋,不該算是重大科學技術,頂多是一般立功,對減刑作用不大。
(記者/賴志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