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適逢中共建政屆滿70周年,「十一」時間點上路的多項新規,也將對大陸民眾的日常生活造成影響。包括大陸首部《兒童個人信息網絡保護規定》,以及托兒所、幼稚園不能與商業、娛樂等建築合建等,均與兒童息息相關;保健食品將產管並重,食品安全抽樣檢驗覆蓋自動售賣機、無人超市等則聚焦食安問題。
大陸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的《兒童個人信息網絡保護規定》,自今天起正式實施,明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製作、發布、傳播侵害兒童個人資訊安全的資訊。根據規定,兒童監護人應正確履行監護職責,教育引導兒童增強個人資訊保護意識和能力,保護兒童個人資訊安全。
幼稚園不得與商場合建
《兒童個人信息網絡保護規定》並提出,網路營運者落實兒童個人資訊安全管理責任不到位,存在較大安全風險或發生安全事件者,由網信部門依據職責進行約談,網路運營者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進行整改,消除隱患;除可依據網路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外,構成犯罪者,也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另一項與兒童安全相關的新法規,大陸住建部日前發布的《托兒所、幼兒園建築設計規範》(以下簡稱《規範》)局部修訂的公告,同樣自今天起施行。《規範》指出,目前有些托兒所、幼稚園與易發生火災的商業、娛樂等建築合建,對幼兒安全造成很大隱患;新規為托兒所、幼兒園僅能與居住、養老、教育、辦公建築合建。
針對備受大陸民眾關注的食安問題,8月由大陸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1日起實施後,自動售賣機、無人超市將被納入抽檢管理範疇;釐清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參照關於網路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的規定,對自動售賣機、無人超市等未有實際經營人員的食品經營者組織展開抽樣檢驗。
規定保險宣傳單樣式
同樣由大陸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1日起施行的尚有《保健食品原料目錄與保健功能目錄管理辦法》,透過法規讓「保健食品將產管並重」:保健食品原料目錄與允許聲稱的保健功能目錄製訂與調整、公布的程式與路徑,改變以往由政府主導,改讓行業企業站在目錄與研究的舞台中央,鼓勵、促進產業的研發與創新。
攸關廣大民眾的《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也於今天新規上路,把「包裹能否放進快遞櫃」的選擇權,交到消費者、用戶的手上。過去一般民眾經常碰上,一旦收件人不在家,一些快遞員甚至未經收件人同意,就直接把快遞包裹放入智慧快件箱的情況。
但因智慧快件箱服務仍存有隱患,一度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為此,大陸國家郵政局發布的《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包裹放快件箱需經收件人同意,同時「不得收取費用」。
此外,8月由大陸銀保監會官方網站發布的《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管理辦法》,亦自1日起施行。除規定各類保險單證、宣傳材料,顏色、樣式、材料等,均應與銀行單證、宣傳材料具有明顯區別外,不得使用帶有商業銀行名稱的中英文字樣或商業銀行的形象標識,且不得出現「存款」、「儲蓄」、「與銀行共同推出」等字樣。(記者/賴廷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