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北京市商務局發布《關於申報2020年度生活性服務業發展項目的通知》(簡稱《通知》)強調,對民生用品店給予補助,協助復工後的發展,針對每個項目資金支持比例不超過審定實際投資額的50%,但對受疫情影響嚴重或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保障市民基本生活的重點連鎖餐飲(早餐)、菜店(生鮮超市)、便利店等設立項目,支持比例上限提高至70%。
《通知》申請條件主要有4項,一是在北京地區註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商貿流通業經營、服務、管理的企業、機構、經濟組織等單位;二是項目申報單位經營狀況良好,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三是申報項目能夠按計畫實施;四是已獲得或將獲得政府其他部門資金支持的不得重複申報。凡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可全年申報項目,北京市商務局將根據申報評審結果予以支持。
《通知》指出,申報主體應承諾獲得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自獲得補助資金之日起持續經營時間不得少於1年;對獲得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1年內有拆遷、停止營業、被吊銷營業執照等情形的,應在原址附近補建或退回相應補助資金,所補建項目不得再重複申報下一年度資金補助。
據了解,北京市政府此次特別簡化業務辦理流程,讓企業盡快享受到補貼政策,確保項目實施效果,充分發揮使用效益。(記者/林至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