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2・旺報-專題報導

2019-07-02・旺報-專題報導
鹽城惠台50條 邀台企參與2025計畫

對台資重大產業項目 採一事一議給予優惠

江蘇省鹽城市於2018年9月推出《關於促進鹽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為台灣民眾在鹽城投資、就業、創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進一步深化鹽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聚焦在促進經貿合作、人文交流與營造台胞便利生活等3方面,共50條措施;力促台企參與「鹽城製造2025」計畫,對台資重大產業項目,採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優惠政策。

江蘇鹽城一家製造業廠房一景。(中新社)
江蘇鹽城一家製造業廠房一景。(中新社)

首先在鹽台兩地經貿合作方面,「鹽城惠台50條」明訂支持台企在鹽城設立總部、研發中心、運營中心、文創中心、採購中心和物流中心等功能性機構,享受相關稅收優惠及資金扶持政策。

鼓勵集約用地降成本

其中包含引導重點台資企業向國家級、省級園區集聚,培育壯大鹽都台灣農民創業園、江蘇省海峽兩岸漁業交流合作(射陽)基地等合作平台,並支持大豐東方1號創意園、城南新區大資料產業園等,創建台青就業創業基地。

此外,條文中支持鼓勵台企在鹽城投資、參與「鹽城製造2025」行動計畫,得以適用與鹽城陸企的同等政策,並鼓勵台資和台企投向先進製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等重點領域,同等享受各級政府設立相關優惠政策;更對台資重大產業項目,採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優惠政策。

土地方面也加強協助台企降低成本,對集約用地的鼓勵類台資工業項目優先供應土地,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

除製造業外,在農業領域,也開放台資農企可與鹽城農企一般,同等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等農業支持政策和優惠措施;另外若是台資企業農業項目直接用於或服務農業生產的生產設施、附屬設施用地,可按設施農用地有關規定管理。

協助創業就業及貸款

在不可或缺的資金面向上,鹽城也鼓勵台資銀行與鹽城同業協作,通過銀行團貸款等方式為鹽城實體經濟提供金融服務,並支持鹽城徵信機構按規定與台灣徵信機構展開業務合作與對接。

此外,鹽城更是充分發揮「蘇微貸」、「小微貸」、「科技貸」、「蘇科貸」等財政融資的資金池政策作用,為市內的中小微台企、台胞提供融資,並鼓勵市內金融機構擴大台企融資規模,支持台企申請使用「過橋資金」。

針對到鹽城就業協助上,條文中也提出為來鹽城創業、就業的台灣民眾提供人事代理服務,組織台企和台胞專場招聘,並支持使用台胞證註冊、登錄鹽城人才服務網等招聘網。(記者吳泓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