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5・旺報-綜合報導

2019-07-25・旺報-綜合報導
應對香港衝突 駐軍依法維穩

陸國防部稱若港府請求 可派部隊維安

對香港幾乎每周都有反送中遊行,且示威行動不斷升級,大陸解放軍是否會出手介入,大陸國防部發言人吳謙僅稱,「駐軍法」第3章第14條規定得很清楚。大陸學者田飛龍分析,要出動解放軍部隊,必須滿足3個條件,否則不輕易動用。

香港近來發生一系列的衝突和示威,21日發生在元朗地鐵站的白衣人無差別攻擊市民事件,更導致多名無辜民眾流血重傷,加上當晚部分反送中示威者包圍中聯辦,也讓大陸國防部如何研判香港形勢,成為大陸國防部發布《新時代的中國國防》白皮書記者會焦點之一。

觸碰兩制底線 不能容忍

談及國防部態度,吳謙在回答香港記者提問時表示,部分激進示威者的行為挑戰中央政府的權威,觸碰「一國兩制」的原則底線,是絕對不能容忍的。東方之珠不容玷汙。
關於港媒記者的提問,「駐軍法第3章第14條已有明確規定。」記者會結束後媒體一湧而上,多次高喊:「會出動解放軍嗎?」但吳謙只簡單重複,「請看第3章第14條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第3章第14條內容為:港府根據《基本法》規定,在必要時可以向中央政府請求香港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港府的請求經中央政府批准後,香港駐軍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命令派出部隊執行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的任務,任務完成後即返回駐地。

駐港部隊出動 要3條件

針對何時出動解放軍駐港部隊的敏感問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一國兩制法律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田飛龍表示,隨著事態惡化,有3個層次的應急程序,首要程序即,要確定特區政府已窮盡自治能力,去維護香港的法治和社會秩序,其次則是啟動戒嚴程序。
田飛龍還表示,如果戒嚴都無法解決事端,研判已經發生超出威脅一國兩制的動亂,此時,中央就有必要考慮是否正式介入,可以據基本法第14條(駐軍對當地行政機關執法治安的協助)、第18條(國家直接宣布香港進入緊急狀態),做出處置。

(記者/藍孝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