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送中事件的本質,是港人對港府修改法律條文的不滿,運用《基本法》權利,走上街頭抗爭。可以合法抗爭,恰呈現「一國兩制」底下,香港與大陸政治體制的不同。只是連續抗爭一百多天後,運動逐漸變質,縱使港府逐步退讓,抗爭卻沒有止息的跡象,變本加厲趨向暴力化發展,導致整個反送中運動被暴力綁架,距離和平解決爭議的目標漸行漸遠。
抗爭運動一出現暴力苗頭,就像破窗理論一樣,口子一開,問題會愈演愈烈,隨之而來的是群眾難以規範,尤其在蒙面抗議盛行的情況下,「匿名性」大增,有恃無恐的暴力分子,夾雜在和平抗議的群體中,突如其來的攻擊執法者,會逼得執法人員為自保而暴力相向,終將令抗爭運動變質,最後成為一場城市游擊戰,抹滅掉抗爭運動的原始訴求。
街頭民意一盤散沙
台灣從民國77年的520運動開始,初解嚴的幾年時間裡,街頭抗爭不斷,一度也是暴力性質濃厚,警方被迫大舉擴增警力。隨著社會逐步適應,《集會遊行法》訂定施行,各種不同主張要呈現,都知道必須恪守和平理性的基本觀念,才能贏得大眾支持。這也是太陽花運動被人詬病的原因,畢竟衝撞行政官署並不符合台灣人心目中的抗議規範。
香港反送中運動最大的問題,是找不到「領頭羊」。港府即使願意與抗爭者對談,也找不到代表性人物。街頭的民意像是一盤散沙,時聚時散。這讓港府很是頭痛,只能訴諸香港人最大公約數「法治」,但在反送中這個問題上,「法治」只能給上街頭抗議的人立規矩,無法阻擋他們上街頭。
暴力行為目標失焦
當街頭運動被暴力行為撩起火氣,抗爭與被抗爭的一方就都陷入忘記本質訴求的對立中。隨著暴力行為迭增與嚴重化(對警察割頸),抗爭運動離武力收場就不遠了。一旦走到那個地步,反送中的訴求就會被淡化或遺忘,社會只會討論公權力的角色,並且指責暴力行為,忘記最初上街頭的目的。這對香港人來講,才是最大的不公平。
(記者/洪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