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11月18日裁定《禁蒙面法》違反《基本法》後,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和國務院港澳辦先後正告香港高院,《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符合《香港基本法》。南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在「觀察者網」撰文呼籲,香港法院應認清自身憲制角色,更不能揣著明白裝糊塗。
法工委和港澳辦均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判斷和決定;香港高院的判決是公然挑戰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權威和法律賦予行政長官的管治權力,將產生嚴重負面影響。
李曉兵表示,過去5個多月,香港因陳同佳案引發的修例風波,陷入漫長的街頭暴力抗爭,蒙面黑衣暴徒肆意縱火破壞地鐵站和主幹道,公共交通系統幾乎陷入癱瘓,街頭不斷出現暴力恐怖行為,警方執法受到嚴重阻礙,警察被暴徒擲汽油彈,裝甲車和執法車輛被焚燒,甚至被暗箭射傷,香港社會秩序瀕臨崩潰。
在此情況下,香港高院11月18日在反對派人士提起的司法覆核案中作出的判決,在香港和大陸引發軒然大波,同時也讓香港迅速陷入管制危機和憲制危機之中,掉到進退兩難的困境中。
李曉兵表示,香港高院的判決引起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和港澳辦發言人出面表態,原因就在香港高院判決內容不僅削弱特區政府對止暴制亂的努力,讓特區政府管治團隊和前線執法的警方本就有限的管制手段的合法性受到質疑;在客觀上,被視為釋放出對香港街頭激進政治力量縱容乃至鼓勵的暗號,產生一種給香港激進政治力量「暗送秋波」的政治效果。
「在此特殊時刻,香港高院無視當下亂局,罔顧立法原意,這一裁定看似言之鑿鑿,實則信口雌黃,無疑是掩耳盜鈴,閉著眼睛捉麻雀。」李曉兵擔憂,「這讓激進政治力量感覺到被注入了一劑強心針,不僅無益於化解香港當下的亂局,還造成一種煽風點火、火上澆油的趨勢。」(記者/藍孝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