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8・旺報

2019-11-28・旺報
王立強詐騙受審 陸媒公布影片

打臉間諜說 強調只是滿口胡言、顛倒黑白的慣騙

在上海市公安機關11月23日已經闢謠稱,自稱是大陸間諜的王立強其實是一名涉案在逃人員,且有詐騙前科。大陸環球網27日進一步公布王立強於2016年因詐騙罪在福建南平市光澤縣法院接受審判的庭審影片,在法庭上他完全認罪,還稱自己法律意識淡薄,希望法院從輕處理。報導強調,種種權威資訊證明,王立強只是一名滿口胡言、顛倒黑白的慣騙。

根據大陸環球網記者11月27日從福建南平市光澤縣人民法院獨家獲得一份2016年王立強因詐騙罪在該法院接受審判的庭審影片。在影片中的王立強對於其詐騙12萬元(人民幣,下同)的事實供認不諱,並稱自己法律意識淡薄,希望法院從輕處理。最終,王立強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初犯稱法律意識淡薄

出生於福建省南平市光澤縣的王立強在2016年還是一名大學在讀學生。因涉嫌犯詐騙罪,他於2016年3月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0日被取保候審。2016年10月14日,被控詐騙罪的王立強在光澤縣人民法院接受審判。

▲王立強讀大學時就因詐騙罪被刑拘。(取自環球網)
▲王立強讀大學時就因詐騙罪被刑拘。(取自環球網)

公訴機關指控稱,2015年6月,被告人王立強透過褚姓女朋友認識被害人高某。2015年7月、8月,王立強以各種理由詐騙高某10多萬元。案發後,被告人王立強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在開庭審理過程中,王立強對於公訴機關的指控無異議。法庭言詞辯論結束後,王立強在最後陳述時表示,「本人法律意識淡薄,所以造成今天這種結果,希望貴法院從輕處罰」。最終,法院判處王立強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

隔4年又騙460萬人幣

距離此次詐騙案不到4年時間,王立強今年初再次涉嫌詐騙,2019年2月,王立強虛構進口汽車投資專案詐騙束某460多萬元。2019年4月19日,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以涉嫌詐騙罪對王立強進行立案偵查。

報導稱,涉案在逃的王立強更是從國內騙到國外,在西方輿論的炒作下,以大陸間諜的身份編造了一系列抹黑大陸的故事。

(記者/蔡宗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