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到大陸投資的時間超過30年,累計投資金額超過3000億美元,對大陸經濟發展貢獻很大。然而,台灣嚴審陸資來台,自2009年6月30日開放陸資來台投資以來,累計至今年10月的投資件數為1349件,總投資金額22.7億美元。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賴正鎰就表示,兩岸相互投資額差距太大,實際上對於台灣經濟發展以及台灣老百姓而言,是很不公平的。
台商對大陸的經濟發展貢獻無庸置疑,提供了幾千萬個就業機會,協助大陸產業技術升級,促成人民生活幸福。有鑑於此,也有人呼籲大陸對台灣投資應比照台商對陸投資一樣也能達3000億美元。
台視陸資為洪水猛獸
然而台灣對陸資來台投資一直視為洪水猛獸,以房地產而言,賴正鎰表示,大陸對台資較無限制,但台灣對陸資來台買房就有543條款的嚴格限制,也就是貸款成數不得超過5成、陸籍人士1年不得於台灣滯留超過4個月(不得營業或出租)、買房3年不得轉讓。實際上,台灣對陸資來台買房審查程序複雜且耗時可能長達1年,根本是不想讓陸資來台。「我們的錢可以去,卻不讓人家的錢來,不是有點笨嗎?」
台灣對陸資的不歡迎態度主要在「國安」問題。賴正鎰認為,如果讓大陸的大企業或國企來台買房,房子搬不走還是在台灣,這樣對國安不是更好嗎?如果擔心陸資高價購買炒作,他們也是要承擔賠錢風險,像日本人曾以14億美元購買「美國洛克斐勒中心」,結果後來大虧11億美元,美國人後來用3億美元買回。
543政策應放寬為682
賴正鎰建議政府可以漸漸放寬543政策到682政策,也就是貸款上限6成、陸籍人士在台居住8個月以及持有2年即可出售。他說,讓一些大陸民眾移居來台也會帶動地方消費及經濟,兩岸人民交流對雙方彼此的了解絕對是有幫助的,不應拒人於千里之外。
一位不具名的上海台商表示,大陸最新公布「對台26條」中,第18條就明文對持有台灣居民居住證的台胞,在購房資格方面與大陸居民享受同等待遇,現在台胞更關心能否與上海市民享同等待遇。反觀台灣對陸資在台投資限制嚴格,兩岸不對等的投資景況恐怕會更加傾斜。(記者/葉文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