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政治系莫內講座教授蘇宏達因1年前在臉書上批評故宮政策,2019年12月10日遭南港分局到家中「查水表」,台大2日聲明表達嚴重關切「此侵害言論自由行為」,盼有關單位遵守憲法,確保人民言論自由。
蘇宏達2019年12月31日早上在臉書上指出,12月10日有南港分局員警到他家中「查水表」,只因為他2018年11月在臉書討論故宮南遷政策。
台大1月2日聲明稿表示,該校教授蘇宏達因2018年11月在臉書評論公共事務,於1年後遭調查局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偵辦,還遭約談1個多小時,「本校對此侵害言論自由之行為表達嚴重關切,盼有關單位恪遵《憲法》第11條意旨,確保人民言論自由」。
國立台北商業大學校長張瑞雄說,言論自由還是應該要多一點,所謂《社會秩序維護法》要違反到某種程度,才能算違法,蘇宏達只是在臉書上根據媒體報導評論時事,不該這麼嚴格。也常在媒體上發表言論的張瑞雄表示,大家就事論事,蔡政府常說台灣自由民主優於大陸,那就不要做這種搞不好在大陸都不會發生的事。
實踐大學校長陳振貴說,事情已經隔那麼久,才被調查局約談,之前蘇宏達成立台大自主聯盟,支持管中閔出任台大校長,因此調查局此次查他是否有針對性?若真如此,那就有失偏頗;如果沒有,那《社會秩序維護法》範圍很廣,是否以後所有網路,包括FB、line、PTT、Dcard都要查?
陳振貴說,像之前韓粉很小的事情也被約詢,一定要民眾走一趟警局,在選前讓人覺得有針對性,小題大作;即使之後沒有處罰,也是浪費社會資源。
陳振貴說,蘇宏達事件加上《反滲透法》剛通過,媒體上已經形成某種氛圍,雖說民進黨立委澄清只是讓蘇宏達「來問一下就走了」,但是《反滲透法》的「滲透來源」和「滲透」定義不清,會不會政府可以隨時叫民眾來約談?這樣不就又恢復早期戒嚴時代?(記者/簡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