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10日表示,截至2019年底,共有41名公務員涉及非法公眾活動被捕,其中31人已被停職。他並強調,特區政府對公務員違法是零容忍,不會姑息縱容;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公安部也於10日聯合發布「關於依法懲治襲警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強調襲警行為將進一步從重處罰,且不得適用緩刑。
東網報導,羅智光10日早上公布公務員過去半年多來,在反送中活動中的被捕情況。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41名公務員涉及非法公眾活動被捕,其中31人已被停職,其餘個案由相關部門積極跟進。
港依公眾利益祭處分
羅智光說,特區政府已多番告誡公務員切勿參與非法活動,公務員如干犯刑事罪行,除受法律制裁外,特區政府必定按既定機制對他們採取法律行動;至於公務員停職是否違反未審先判的原則?羅智光稱,停職是基於公眾利益為由,以及考慮社會對公務員在違法後,是否適合返回工作崗位和行使職權的觀感。
陸嚴懲襲警犯罪行為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公安部也於同日聯合發布「關於依法懲治襲警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強調不能將襲警行為等同於一般故意傷害行為,特定情形還將進一步從重處罰,且一般不得適用緩刑。
大陸公安部公安部新聞發言人郭林表示,因特殊的工作性質,民警在依法履職過程中時常遭受違法犯罪分子的暴力侵害,甚至打擊報復。為此,公安部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於2019年12月27日,以「兩高一部」名義聯合印發這份「指導意見」,並於印發之日起正式施行。這是大陸第一份由「兩高一部」聯合推出,專門懲處襲警違法犯罪行為的規範性文件。
大陸公安部2018年底曾公布一項數據指出,過去40年來,大陸全國共有1.3萬多名公安民警因公犧牲,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在執法執勤過程中受到暴力襲擊、報復傷害、妨害阻礙所造成。
(記者/張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