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中共中央對於當政者的監察範圍,僅限於對於黨員的監控,這使部分非大陸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且亦非黨員的人,不在監察範圍內,制度出現了真空地帶。
監察全覆蓋消除死角
習近平在2018年12月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11次集體學習時強調,將增加對公權力和公職人員的監察範圍,消除權力監督的真空地帶;壓縮權力行使的空間已建立完善的監督管理機制。中共黨中央隨即將《監察法》中的監察範圍,擴大至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以填補制度空白。
節目中以2018年大陸華融資產公司原黨委書記賴小民案為例。賴小民原為國有金融企業負責人,利用職務賦予的權力,挪用公款進行巨額投資、放款業務;且以職務之便,要求監管單位配合,最後這位巨貪仍東窗事發,鋃鐺入獄。
該節目稱,賴小民顛倒審核程序、規避監控機制的作為,造成極大的金融風險,華融公司內部的監察機制,也由於賴小民掌握主要人事權而形同虛設,公司內只要有人企圖進行檢討,可能就會飯碗不保。
因此中共自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巡視、派駐「兩個全覆蓋」,到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制定黨內監督條例推動黨內監督全覆蓋;從黨的十九大後將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納入監察範圍,到逐步形成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四個全覆蓋」格局,以確保監督工作無死角。
監督一把手提醒職責
另一方面,中共黨政的「一把手」還是相當集中權力的,如何有效監督這些「一把手」也成為重要問題。中共在十九屆四中全會強調,完善領導班子內部監督制度,破解對一把手監督和同級監督難題。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將緊盯關鍵少數,特別是對一把手的監督。
該節目並直接訪問負責對一把手「約談」的監委委員。廣東省紀委常委的監察委員張曉牧就表示,有部分的「一把手」已經很多年沒有被「約談」,重新展開這種約談只是要施以壓力,提醒他們除了在自己職責範圍內,也要履行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
事實上,在廣東這樣的例行約談已經成為對「一把手」的常態監督,中共十九大以來,向省委述責述廉的主要領導幹部共有539人次,對其中不如實報告,或者報告問題不深入、不具體的,由省領導和省紀委監委領導直接面對面約談。
節目最後稱,只要公權力存在,就必須要接受制約和監督。國家監察是對公權力最有效的監督。在新的起點上,繼續把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推向前進,要堅持把增強對公權力和公職人員的監督全覆蓋、有效性作為著力點,將監督之網越織越密,將懲腐之劍越磨越利。(記者/蔡宗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