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26・旺報-綜合報導

2020-02-26・旺報-綜合報導
陸維護網路秩序 3月監管再升級

禁止肉搜及造謠 不准發布破壞國家統一內容

隨著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大陸網路、微信平台上對隔離病患的霸凌、人肉搜索,以及各種體制崩壞的謠言層出不窮。為此,大陸國家互聯網辦公室日前發布《網路資訊內容生態治理規定》(規定),自3月1日起,禁止網路暴力、人肉搜索,及網路謠言的發生,也不准網路使用者發布破壞國家統一的內容。

大陸國家互聯網辦公室負責人指出,網路資訊生態治理需要政府、企業、社會、網民等多方主體參與,共同構建良好的網路生態,營造清朗的網路空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鼓勵宣傳正能量資訊

《規定》鼓勵網路資訊內容生產者製作、複製、發布含有宣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充分展現中華民族昂揚向上精神風貌等內容的正能量資訊;不得製作、複製、發布含有「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祕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和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等內容的違法資訊;並應當採取措施,防範和抵制製作、複製、發布含有使用誇張標題,內容與標題嚴重不符和炒作緋聞、醜聞、劣跡等內容的不良資訊。
《規定》指出,網路資訊內容服務平台除不得傳播上述違法資訊外,發現違法資訊應當依法立即採取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網路資訊內容服務平台應堅持主流價值導向,優化資訊推薦機制,加強版面頁面生態管理;在頁面重點環節積極呈現正能量資訊,不得在頁面重點環節違法發布不良資訊;而網路資訊內容服務使用者在以發帖、回覆、留言、彈幕等形式參與網路活動時,也應「文明互動,不得展開網路暴力、人肉搜索、深度偽造、流量造假、操縱帳號」等違法活動。

廣州一網路平台的網監團隊在進行安全監管。(新華社資料照片)
廣州一網路平台的網監團隊在進行安全監管。(新華社資料照片)

網路平台加強內容審核

《規定》要求,網路資訊內容服務平台也應當履行資訊內容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平台網路資訊內容生態治理;服務平台應當建立網路資訊內容生態治理機制及細則,還要健全用戶註冊、帳號管理、資訊發布審核、跟帖評論審核、版面頁面生態管理、即時巡查、應急處置和網路謠言、黑色產業鏈資訊處置等制度。

(記者/張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