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2・旺報-專題報導

2018-05-12・旺報-專題報導
紀姐,退出奧運公投案吧!

國際奧會不會同意我正名 選手面臨無法比賽的痛

《公投法》通過之後,連署人數降低門檻,因此被中選會通過成案的數字不但多,引起外界注目的也特別多,其中較令人關注的是以「台灣名義參加奧運」的公投案。
簡稱的「奧運公投案」,是由1968年在墨西哥奧運田徑項目奪得八十公尺低欄銅牌的紀政領銜,她也在1970年屢屢締創女子短跑的世界紀錄。每次比賽獲勝後,紀政必定身上披上中華民國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繞場一周,她希望藉此來報答孕育她成長的國家,這種發自內心自然的流露,確是上個世紀「最不做作」的愛國教育版。

摻雜複雜政治因素

紀政自1972年慕尼黑奧運前夕因腿傷退出田徑比賽之後,就終生奉獻給運動界的推動工作,也曾催生體育部;她是個以「運動」作為她生命志業的女性,毫不計較黨派或立場。所以,她支持時任行政院長的謝長廷,只因為謝說可以考慮體育部的設立;她也在2001年最關鍵時刻站出來,為北京申奧向國際奧會喊話。這就是典型的紀政,她只問體育,從不問政治,這也是她在今年提案申請正名參奧公投案的動機由來。
但公投案摻雜了很多複雜的政治因素,被人拱出來領銜的紀政,可能不完全了解內涵,她只知道台灣要有尊嚴的參加奧運;但她可能尚未全盤了解這項公投案一旦通過之後的後續發展:政府必須執行,但也面臨國際奧會可能不會同意我們正名的提案。
1976年的蒙特婁奧運,台灣因不准用「中華民國」名稱參加,導致最後退出;後來1984年台灣與中國大陸都出席洛杉磯奧運,但我們只能用「中華台北」名稱,這是一個不得已的妥協結果,紀政曾參與內部協調,這一段令人挫折的回憶,紀政非常清楚。我記得她曾說過:「運動員最重要的就是參加比賽,所以我們要拚出席。」

訓練成果毀於一旦

如果運動員重在出席比賽,但正名的結果,很可能讓他們就被摒棄在門外,一輩子辛苦訓練出來的成果就毀於一旦,出身運動員的紀政,不可能不體會到這種的「痛」!
筆者在1966年曼谷亞運紀政再次因腿傷放棄比賽之際結識了她,到現在為止有超過52年的姊弟之情,只希望能及時勸阻她,退出或撤銷這個公投案吧!(邵宗海,澳門理工學院名譽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