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多項新規,3月1日正式上路。最受關注的即《刑法》下修最低刑事責任年齡至12周歲;包括高空拋物、搶公車方向盤等都寫入《刑法》。此外,為整治網路招聘亂象,《網路招聘服務管理規定》則規定招聘資訊不得含有歧視性內容,且招聘的人力機構不得非法販售應聘者個人資訊。而同日上路的還有《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雖賦予教師懲戒權,但也明確禁止7類不當教育行為,杜絕過度體罰。
男童殺人棄屍 引爆輿論
2019年10月20日,大連一名13歲的蔡姓男童在家中將一名10歲王姓女童殺害並棄屍,但因犯罪嫌疑人蔡男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警方對蔡男實施期限為3年的收容教養。大陸近年來,未滿14歲的低齡未成年人的殺人、傷害、強姦等惡性犯罪頻傳,引發社會的高度關切,此案件更是將輿論關注推向頂峰,引起社會對於「刑事責任年齡應下調」的廣泛討論。
大陸去年12月通過第十一次刑法修正案,今年1月20日,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在記者會上公布,刑責年齡下調,12至14歲未成年人實施嚴重暴力犯罪,也將承擔刑事責任。
不過,大陸政法大學助理教授苑寧寧表示,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將未成年人送入監獄,反而容易形成反社會人格,長遠來看,這並不是最好的辦法。
此外,網路招聘近年逐漸成為大陸公司招聘員工的管道,但在招聘過程中也衍生出不少亂象,包括非法販售求職者的個人資訊給傳銷機構,甚至詐騙公司,向求職者收取不當高額押金,招聘資訊出現不當歧視性內容。
最著名的案例莫過於2017年的李文星事件。當時東北大學畢業生李文星因「BOSS直聘網」虛假招聘誤入傳銷集團,最終溺水死亡,該事件震撼全大陸社會,至此也引發各界發出要求整治網路招聘的呼聲。
《網路招聘服務管理規定》3月1日上路後,規定相關網路招聘資訊,不得含有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視性內容。其招聘資訊不得違反國家規定在戶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設置限制人力資源流動的條件。
該規定還要求,人力資源機構不得洩露、篡改、毀損或者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其收集的個人相身分證號、住址、年齡等相關資訊。
予教師懲戒權 限定使用
而受到「嚴師出高徒」等傳統教育觀念,讓教育懲戒權爭議事件近年屢屢浮上檯面。大陸教育部制定《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一方面明確畫定教師行為紅線,禁止身體傷害、過度懲罰及言行侮辱貶損等7類不當教育行為,但另一方面,也正式賦予教師懲戒權,讓教師可在學生存在不服從、擾亂秩序、行為失範、具有危險性、侵犯權益等情形下實施教育懲戒。
(中國時報/林至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