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1・旺報-綜合報導

2018-09-11・旺報-綜合報導
台胞任類公職 我擬從嚴清查

陪審員也入列 陸委會稱要看所任職務與樣態

陸委會近日發布研析報告,認定大陸推出的對台31條及居住證等措施具有「國安風險」,據了解,對於台灣人在大陸擔任類公職,也成為陸委會近期的清查重點。除了日前發公文要求擔任台胞社區主任助理需交代工作詳情,其他像是台籍陪審員、調解員,以及地方特邀政協委員等,都可能成為要重新釐清是否違反《兩岸條例》的職務。

不過,陸委會官員表示,早在2012年馬政府時代,陸委會已與各相關機關會商後就認定,台灣民眾擔任大陸「特邀或特聘政協委員,不予處罰」。另外如台籍陪審員、審判員等也是類似概念。

社區主任助理尚在查

未來當大陸不斷開放「類公職」予台灣人,政府是否從嚴認定?該官員說,還是要看所任職務與樣態,即便是公告禁止的機構,但任基層職務仍不認定違法,像是大陸大學幾乎是公立,但台師在陸任教未擔任行政職就沒有問題。
至於社區主任助理職務,初步朝向中共基層政權組織判定,是否有違《兩岸條例》,目前尚在調查與認定。
一名上海的台商協會幹部透露,近期曾接到陸委會、海基會相關部門的處長級別官員來電,關切台胞在大陸擔任類公職的情況,像是台籍陪審員和調解員。這名台商會長表示,大陸部分省市設立涉台法庭,就是考量兩岸的民情、法律和習慣的不同,很多民事案件可能台灣合法大陸違法,就是先透過調解,不用升高到法院審理,讓案件處理更有效率。
他介紹,這樣的機制是針對台胞發生債務糾紛或其他爭議情況,可透過台胞調解員溝通協調,「基本上不涉及公職,都是義務職,沒有公務員證,也不領薪水」。
此外也有一名福建的台商會長,近期也被兩岸部門官員致電,關切地方特邀政協委員的職務內容,這位會長表示,政協委員沒有投票權,只是列席,就像台灣立法院有時也會開放陸生旁聽一樣,不理解政府何以要這麼緊張。

限縮交流老臣也無奈

又如廈門的台胞社區主任助理,內政部日前也發出公文,要求擔任該職務的台胞具實填寫工作情況,包括薪水待遇、有無升遷管道、是否享有公職權利義務等,讓部分社助在台灣的家人感到緊張;據了解,陸委會除了發函給社區主任助理本人、也打電話給當地台商協會幹部,甚至曾向媒體記者打聽,要了解社助的案例是否違反《兩岸條例》。
一名台商會長感慨,海基會許多「老臣」,歷經馬政府到蔡政府時代,很多都是老友,現在因為上面換了老闆,必須改變態度限縮兩岸交流,其實有些老臣心理也很無奈。

(陳君碩、林勁傑)

2016年1月11日,在福建省政協分組討論中,多名福建政協特邀台灣委員認為,應充分發揮台灣青年在閩創業優惠政策效應,推動台青來閩創業。(中新社)
2016年1月11日,在福建省政協分組討論中,多名福建政協特邀台灣委員認為,應充分發揮台灣青年在閩創業優惠政策效應,推動台青來閩創業。(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