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9月25日表示將提案修法,領用大陸居住證者將除籍,喪失在台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等權利;若未申報將處罰鍰,並另訂2個月「反悔期」。藍委表示,時力提案是提來「自我安慰」的,不但無力管理,還把台商與人才往外推,若民進黨政府隨著時力起舞,更是顯示治國無能,無力處理兩岸問題。
時代力量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持有居住證者,比照在大陸設有戶籍、領取護照的情況,喪失在台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及其他以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由戶政機關註銷其台灣地區戶籍登記;但若放棄持用居住證,得向內政部申請許可回復台灣地區人民身分、返台定居。
領證30日未申報罰鍰
提案內容也提到,領用居住證30日內應向主管機關申報,若違反得處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條例修正施行之日起2個月內,若註銷居住證、向內政部提出證明者,免喪失在台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時力表示,提出的條文修正草案25日送入議事處,預計10月2日進入程序委員會。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接受《旺報》採訪時指出,居住證涉及台商、台生在大陸就學、就醫、保險的問題,應回歸生活面議題,不該往政治面炒作;這次台商中秋節回來也反映了他們心聲,不希望變成夾心餅乾,在政治操作中權益被犧牲。
把台商人才外推挨批
王育敏指出,政治人物應務實看待台商、台生在陸發展處境,只要是有利於他們的居住、工作或求學,基本上應該支持;至於有一些政黨提出疑慮,擔心這是大陸方面的政治動作,這應該要分開來看,另外,領用居住證也不是入大陸戶籍,應從維護生活權益著眼,不要無謂政治操作。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指出,兩岸戶政系統無法勾稽,卻要領證國人主動申報,然後自主喪失公民權,簡直是「異想天開、緣木求魚」,時力提案根本就是提來自我安慰的,無力做到管理,甚至主動把台商跟人才往外推;民進黨政府若隨著時力起舞,更是顯示治國無能,無力處理兩岸複雜難解的習題。(記者/潘維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