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7・旺報-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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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重啟貨幣互換 有效期3年

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訪問北京之際,中國人民銀行26日發布公告指出,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與日本銀行簽署中日雙邊本幣互換協議,規模為2000億元人民幣/34000億日元,協議有效期3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公告指,協議旨在維護兩國金融穩定,支持雙邊經濟和金融活動發展。

中日雙邊貨幣互換協議始自2002年3月,是為應對1990年代末亞洲金融危機而簽署的多邊貨幣互換協議,即《清邁倡議》的一部分,但因中日關係惡化,協議於2013年失效後,中日雙方一直沒有恢復效用。失效前兩國貨幣互換的融通上限約3300億日元。

5月間,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會見日本央行行長黑田東彥,雙方就中日央行間合作、雙邊本幣互換等議題交換了意見,雙方並表示,關於本幣互換,已達成原則共識,將盡快完成後續工作。

北京科技大學金融管理學院金融系主任劉澄表示,中日簽署貨幣雙邊協議,標誌著人民幣在自由兌換方面邁出很關鍵的一步,同時也意味著人民幣可以納入日本央行作為一個儲備貨幣,以供日本央行在應急時使用,這也等同於對人民幣的承認。

在另一份公告中,中國人民銀行還提到,近日,中國人民銀行與日本銀行簽署了在日本建立人民幣清算安排的合作備忘錄;根據備忘錄相關內容,中國人民銀行決定授權中國銀行東京分行擔任日本人民幣業務清算行。日本人民幣清算安排的建立,將有利於中日兩國企業和金融機構使用人民幣進行跨境交易,進一步促進雙邊貿易和投資便利化。(記者/許昌平)

 

小靈通 貨幣互換協議   一般是指一國(地區)的中央銀行與另一國(地區)的中央銀行(或貨幣當局)簽訂一個協議,約定在一定條件下,任何一方可用一定數量的本幣交換等值的對方貨幣,用於雙邊貿易投資結算或為金融市場提供短期流動性,到期後雙方換回本幣。(許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