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的法官11日宣布,准許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以1000萬加元(2.3億台幣)交保獲釋,其中包括7百萬加元的現金。孟晚舟保釋後首次在微信朋友圈貼文稱「以祖國為傲!」至於在北京被捕的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凱,大陸外交部說,其供職的國際危機組織(International Crisis Group)在大陸並沒有備案,它的人員在大陸活動,就已經違反了去年剛剛修訂的《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
美國之音報導,作為保釋條件,孟晚舟還同意交出護照,住在她於溫哥華的一處住宅內,僅可在限制區域內活動,遵守晚上11點到早6點的宵禁,並按時到法庭報到;她還要支付全天保安監督,並在腳踝上戴GPS追蹤裝置。
經過3天的聽證,法官威廉·厄爾克(William Ehrcke)宣布了准許保釋的裁決,孟晚舟接下來將聽候有關引渡的司法程序,她下一次出庭日期是2019年2月6日。
美國政府從孟晚舟被逮捕的12月1日起,有60天的時間向加拿大當局提出正式引渡要求,加拿大司法部接下來有30天的考慮時間。如果加拿大司法部批准引渡,預計孟晚舟和她的律師將提出抗辯,接下來將舉行引渡聽證,由一位法官來做決斷。(記者/藍孝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