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0・旺報-綜合報導

2019-02-20・旺報-綜合報導
簽署和平協議 難度比修憲高

談判前諮詢性公投 談完後交全民複決

涉及兩岸政治性談判,可先諮詢性公投。圖為2018年11月20日,公投10案開票。(台中市府提供)
涉及兩岸政治性談判,可先諮詢性公投。圖為2018年11月20日,公投10案開票。(台中市府提供)

陳明通強調,兩岸間的政治性議題需要社會高度共識,若像前立委張慶忠那樣半分鐘通過,將會引起社會爭議,因此如果要談政治議題,應由行政院提出談判計畫,經立法院2/3同意後才可以談。在這之前,行政院可以進行全國諮詢性公投來了解國人意向,談回來的協議也要有3/4立委出席、3/4立委同意後才能公告,最後再經公投過半通過才算數。

修法防護強化監督

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審查門檻是否為了擋國民黨?陳明通直接點名,主要是吳敦義上周提出如果當選會按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跟對岸洽談和平協議。過去雖然有政治議題的談判,但是監督機制很弱,加上過去也提過要有強力的監督機制,以及蔡英文總統元旦提及的「四個必須與三個防護網」,第三個防護網就是在談監督機制。「吳主席昨天(指18日)又在講,所以我們覺得應該修法。」
陳明通說,「完全是因為吳敦義主席,所以我們檢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門檻太低,甚至只有備查,所以決定推動修法。」

如無共識帶來紛擾

他表示,兩岸議題如果沒有高度共識,會帶來社會紛擾,民主國家最終的決定者當然是民眾。
此外,限制領有大陸居住證的民眾參選公職,陳明通表示,只是對公職限縮,一般在對岸討生活的民眾會寬容看待,但若民眾跑回來當立委這樣說不過去。「你的選民不在那裡,你的選民在台灣,這是很合理的事情。」

(記者林永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