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2・旺報-專題報導

2019-04-22・旺報-專題報導
海外資金回台 前2年料吸2600億

專法堅守25%投資金融商品上限 避免炒房

行政院剛通過《海外資金匯回專法》,有條件給予海外匯回資金租稅優惠。財政部長蘇建榮4月22日赴立法院財委會進行專題報告與備詢,就海外資金匯回與稅收挹注回答指出,從中等預估研判專法通過後的前兩年,可望吸引2600億元資金回流,最高推估單年約8900億元;稅收面最高預估單年貢獻國庫近600億元。

為避免資金回台炒作不動產,專法設下投資限制,但允許開放25%投資金融商品,這塊是否還有放寬空間?蘇建榮堅決的說,金融商品投資上限不會再放寬,25%是財政部、金管會跨部會協商成果,且通盤考量國際洗錢防制法、產業發展等影響。

7成用於實質投資

伴隨中美貿易戰爆發,延伸台商海外資金回台需求。據日前行政院公布《境外資金回台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開放海外資金匯回第1年可享8%優惠稅率、第2年稅率10%,採先課稅後退款。
當匯回資金在期限完成指定產業實質投資,可申請退回50%稅款,也就是第1年實質稅率可降至4%、第2年降至5%。

國內金融商品投資上限不會再放寬。(本報系資料照片)
國內金融商品投資上限不會再放寬。(本報系資料照片)

但為避免資金進入不動產等行業進行炒作,專法設有但書限制,匯回資金必須存專戶,其中70%用於指定產業的實質投資、25%可投資金融商品如台外幣存款或保險,並有5%自行運用。

稅收效益上看600億

在立法院備詢中,立委曾銘宗質詢目前海外資金有多少?以及回流資金與稅收效益?蘇建榮表示,預估海外最多達到10兆元,保守估計也有5兆。
就專法設立後的回流資金金額,蘇建榮表示,保守估計,1年可匯回1333億元,等於前2年應可回流2600億元左右;如果往高推估,單年可匯回多達8907億元。
至於海外資金回台的稅收效益,蘇建榮以三個檔次做估算,向低推估能增加30億元稅收;中等推估增加248億元,往高推估可增加600億元。
此外,立委關注一旦龐大海外資金匯回,是否造成新台幣匯率大幅波動?同樣出席備詢的央行副總裁嚴宗大說,由於資金匯回是進行實質投資,有助經濟成長;金融面只要掌握匯回時間點,以目前央行管理制度,應不致有太大問題。

(記者/吳泓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