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外電報導,香港「占中三子」及另外6名民主派人士(合稱「占中九子」)被裁定「公眾妨擾」罪名成立,法院24日判刑,「占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被判處有期徒刑16個月,其中朱耀明因為健康狀況緩刑2年。
至於其他被告,立法會議員邵家臻、時任學生領袖鍾耀華、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及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被判入獄8個月,而鍾耀華和李永達獲緩刑2年。
其中,25歲的張秀賢案發時未滿21歲,提交了感化報告,他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立法會議員陳淑莊以需要做腦部手術為由獲准保釋,將延後至6月10日宣判。
律師:刑期高 要上訴
代表三子的律師關文渭表示,刑期較預期中高,會就三子的罪名上訴,同時會就戴耀廷及陳健民的刑期上訴。
法官判刑時表示,各被告並未顯示任何悔意,法庭所指的悔意並非要求各被告放棄他們的政治理念或訴求,其政治理念等並非法庭需要關注的事宜,法庭關注的是他們的行為對公眾構成過分損害及不便,而他們對此並沒有任何悔意。判處罰款或社會服務令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而法庭接納三子提倡當日的行動均是和平進行。
法庭指,他們雖聲稱行動是為公民抗命,爭取普選,早已預備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後果,並打算違法達義等,惟真相卻是造成公眾很大妨擾及破壞。而法庭亦不認同警方施放催淚彈令更多人加入,在放催淚彈之前,三子已煽惑人上街,這只能是他們當初未能預見到。
旁聽席一早就「滿座」
法院24日為占中案判決實施特別安排,由於庭內公眾席只有42個座位,大批市民為求能入庭聽審,大清早便到庭外排隊等候入座,至清晨5時許就已「滿座」,而排首位的市民更於23日晚間7時已到場等候。
針對占中案判決結果,陸委會表示,對於參與者遭控罪名成立及遭判刑深表遺憾,且印證「一國兩制」未能尊重並保障民眾政治權利。
(記者/藍孝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