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2・旺報-綜合報導

2019-05-02・旺報-綜合報導
陸金融業大開放 推新規引外資

公布12項措施:取消外資銀行持股上限 強調內外資一致

大陸金融業新一輪的大開放要來了。大陸銀保監會官網1日發出重要文件,公布未來銀行保險業對外開放的12條具體新措施。其中包括取消單一外資銀行對中資商業銀行的持股上限、放寬外資來華設立外資法人銀行、取消外資銀行開辦人民幣業務審批等,分析人士稱,這12條新規強調內外資一致原則,預料將會有更多的外資和民營資本進入金融領域。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副院長董希淼指出,銀保監會12條新的金融業開放措施有明顯兩個特點,一是取消外資來中國投資入股相關金融機構的總資產規模限制,有利於更多中小外資機構進入,豐富多層次金融業開放體系;二是強調了內外資一致原則,在不斷對外資開放的路上,中資機構也享受同等待遇公平競爭。

允許外國保險集團插旗

大陸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在接受《人民日報》、新華社等大陸官媒訪問時表示,上述擬開放的12條新規包括:1、同時取消單家中資銀行和單家外資銀行對中資商業銀行的持股比例上限;2、取消外國銀行來華設立外資法人銀行或分行的總資產要求;3、取消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信託公司的10億美元總資產要求;4、允許境外金融機構入股在華外資保險公司;5、取消外國保險經紀公司在華經營保險經紀業務的年限、資產等規定。

陸吸中小外資 拚多元性

另外,在中外資合資銀行方面,新規第6條提到,放寬中外合資銀行中方股東限制,取消中方唯一或主要股東必須是金融機構的要求;7、鼓勵和支援外資與民資控股銀行業保險業合作;8、允許外國保險集團公司投資設立保險類機構;9、允許境內外資保險集團公司依規定發起設立保險類機構;10、同時放寬中外資投資設立消費金融公司方面的准入政策;11、取消外資銀行開辦人民幣業務審批;12、允許外資銀行經營「代理收付款項」業務。
董希淼指出,此前大陸引入的外資基本上是頂級特大規模知名外資機構,規模限制的取消有利於引入外資中規模相對較小,尤其是發展較好、「小而美」、「小而精」的中小外資進入大陸。一方面有利於金融業對外開放中主體層次的多元性,另一方面,有利於滿足金融業和實體經濟發展需求,尤其支援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有助於改善大陸金融體系不均衡的狀態。

(記者/梁世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