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03・旺報

2020-01-03・旺報
陸修土管法 農民盼拿實際好處

村子靠土地入市創造財富 款項卻未進個人手中

大陸新《土地管理法》於2020年元旦正式實施,未來只要符合規畫和用途管制,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將可出讓租賃、入股,對於有工業用地需求的業者將是一大利多;同時,該法也保護農業用地、保障農民居住權益,並讓農民有更多的收入來源,以促進農村經濟繁榮。

回顧修法初衷,原意是希望能夠將農村土地入市收益留在農村,促進城鎮化發展,並將消費力引入農村,以彌補經濟成長放緩的局勢;據統計,透過新法,將有330萬公頃農村土地可轉做工業用途,進而為農民創造大量財富。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分析師嚴躍進表示,農村集體的可入市土地價值至少為10.3兆元(人民幣,下同),遠超過去年6.5兆元人民幣的中國農村國內生產總值。

在該法試點過程中,確實有為農村帶來好處,德清縣的實驗成果就是一個成功案例。該縣自從2015年啟動試點項目,當地村莊已經入市208塊土地,總價4.22億元,村委會被允許保留其中3.39億元,餘款歸德清縣政府。所屬德清縣的東衡村村委會表示,村子靠土地入市創造了財富,獲得了1500萬元的收入,「這是最簡單、最快的賺錢方式」。

然而,農民的看法卻與村委會描述的內容頗有出入,顯示該法仍有值得調整之處。理論上,村委會會將村裡的資產折算為股份,分配給當地農民;隨著土地入市,每股股份的價值從5年前的800元上漲至去年的逾2萬元,農民可獲得優厚的收益,但卻有農民表示,並未因此獲益。

該農民表示,知道村裡靠賣地賺了上千萬元,款項並未流入農民手中,農民一毛錢也沒拿到,即使股份價值上升,仍沒法兌成錢,村委會應合理分配賣地的收益。

新墨西哥州立大學教授、中國農村政策專家李明昊表示,東衡村的情況值得關注,讓農村集體代表農民把土地入市收益用作投資,也許是一個好主意,但是現在的制度仍無法保證農民錢不被濫用。

(記者/李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