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號轉網」服務在大陸全國正式開跑,但辦理過程中頻頻出現,所謂「靚號攜轉」的爭議狀況。近日網路上的熱門話題之一,山西太原的楊姓民眾辦理「攜號轉網」時被告知,其手機號碼存在效期20年的「靚號協議」,轉出的話需繳納違約金1.8萬餘元(人民幣,下同),也讓「天價靚號」問題再度成為焦點。
大陸手機的「靚號」、「吉祥號」,也就是台灣手機的「黃金門號」。「攜號轉網」服務啟動之前,「靚號」問題就經常引發討論、甚至形成爭議。網上存在所謂的「靚號」市場,早已是公開的祕密,並成為一門龐大的生意;含金量高低不等的「靚號」,開價由上百元至數萬元不等。
事實上,手機門號為用戶向電信業者租用,用戶並非門號的「主人」、而是「租戶」。根據2003年頒布、2014年修訂的大陸《電信網碼號資源管理辦法》,碼號資源屬於國家所有,國家對碼號資源實施有償使用制度。簡而言之,電信業者自國家「整批租下」眾多號碼,再「轉租」給予單一用戶。
黃金門號 商場的祕密
大陸獨立電信分析師付亮指出,手機用戶與電信業者間簽訂的合約,基本上為租賃協議,主管部門工信部亦明令禁止電信業者買賣門號。由此可知,大陸官方並不承認所謂「靚號」的價值;但「黃金門號」人人愛,導致電信業者、用戶及協力廠商企業間的長期博弈,進行著分配、爭搶「靚號」的明爭暗鬥。
「情人眼裡出西施」,對用戶而言,不同門號的「價值」各有高低,「靚號」也就由此而來。對兩岸許多民眾而言,最後4碼「8888」的黃金門號,甚至有大陸用戶不惜花上10餘萬元來取得;相對於「靚號」,一般比較不受歡迎的門號,電信業者往往還得搭配優惠方案,才能讓用戶接受。
基於大陸官方的禁令,考量到用戶的需求,電信業者於兩者間找出一種「變通」的做法:用戶以承諾每月最低消費的方式,替代一次性的門號「買賣」費用。以山西太原的楊姓民眾為例,他與中國電信簽署的協議,並未規定合約期限;業者引用《合同法》相關條款規定,租賃協議的最長有效期為20年,超過20年的部分無效。
靚號協議 法律擦邊球
對此,鄭州沃華律師事務所民事商事律師錢歐陽認為,國家並不承認所謂的「靚號」,三大電信業者自國家取得門號時,並未因「靚號」付出額外的成本,之後卻向用戶收取額外的費用,顯有不合理之處。《電信網碼號資源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不得向用戶收取選號費或占用費。換言之,業者要求「靚號」用戶承諾低消的做法,應屬一種「擦邊球」。
浙江曉得律師事務所首席律師陳文明也指出,由合約的角度來看,「靚號協議」屬於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且其內容並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亦未違反公序良俗,應被認定為有效。但也確實存在不公平之處。
此外,中國聯通一位內部工作人員也透露,若「靚號協議」剩餘的年限未走完,違約金計算下來將相關可觀;對消費者來說,可能在客觀上形成「攜號轉網」阻力。就電信業者而言,確實不希望用戶流失,尤其是用戶帶著頗具價值的「靚號」,轉投其他業者的懷抱。(記者賴廷恆)
又稱「號碼攜帶」,指用戶由某一電信業者轉至另一電信業者時,不需更換號碼就能享用各種業務、服務。就某種程度而言,攜號轉網被視為實現行動通信領域有效競爭、優化市場結構的殺手,能讓消費者、國家及電信行業三者均受益。(賴廷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