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國家發改委等23部門13日公布《關於促進消費擴容提質加快形成強大國內市場的實施意見》,調整部分消費稅品項的徵收環節,將高檔手錶、貴重首飾、珠寶玉石的消費稅,由進口環節後移至零售環節徵收。此舉大陸專家則看好激勵地方政府改善地方商業環境,促進消費並擴大?據中新經緯引述華融證券宏觀經濟研究員黃羽說,消費稅徵收環節後移不會對消費和財政收入有明顯影響,但若稅率和徵收方式不變,徵收環節後移可能提高最終產品價格。因此市場博弈可能使批發零售環節的利潤分配、經營模式等產生變化。
實際上,此次調整可回顧到去年10月9日,大陸國務院印發《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後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推進方案》時就提及,在徵管可控前提下,將部分在生產(進口)環節徵收的現行消費稅品項,逐步後移到批發、零售環節來徵收,藉此拓展地方收入來源,引導地方改善消費。
中泰證券研究所高級經濟學家楊暢表示,透過後移消費稅徵收環節,有助擴大消費稅稅基「如果只是在進口環節徵收,就只是徵一道進口稅」,但若轉到零售環節徵收,如果商品加價,稅基就自然變大。
民生銀行研究院高級研究員應習文分析,不論是生產還是進口環節,地區集中度都比較高,而零售則分散在各地,透過徵稅環節後移也可激勵各地方政府改善當地商業環境來促進消費。
但楊暢也提出未來執行面的關注點,除對地方的稅收徵管力道有所要求外,也牽涉到未來大陸中央與地方之間的分配稅源等。
(記者/吳泓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