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7・旺報-綜合報導

2020-10-27・旺報-綜合報導
換匯、買黃金 數位人幣等同現金

人行表態 不會停止紙鈔供

近期大陸加速發展數位人民幣備受市場矚目,也延伸出許多疑問,中國人民銀行(大陸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25日在2020外灘金融峰會上表示,數位人民幣可以購買黃金,也可以兌匯,只要紙鈔能買的東西數位人民幣也能購買。他也強調數位人民幣應堅持人民銀行中心化管理,有利抵禦加密資產和全球性穩定幣的侵蝕,防止貨幣發行權旁落。

至於數位人民幣會否擠壓到實體紙鈔的使用空間?穆長春也說明,數位人民幣的發行不是靠行政強制來實現,而是應該以市場化方式進行,「老百姓需要兌換多少,我們就發行多少」。另外只要民眾有使用紙鈔的需求,人行就不會停止紙鈔供應。

可用於償還債務

觀察10月23日人行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中明確指出「人民幣包括實物形式和數位形式,也為將來數位人民幣的使用提供了法律基礎。同時強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製作、發售代幣票券和數位代幣,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
實際上,人行曾多次強調法定數位人民幣是流通中的貨幣、也就是M0(流通中現金)的替代,它並非一種新的貨幣,而是人民幣的數位化形態,具有與人民幣一樣的法償性。而法償性則意味以數位人民幣支付大陸境內一切公共和私人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具備接收條件的情況下都不得拒收。

▲南京市民在選購黃金飾品。 (中新社資料照片)
▲南京市民在選購黃金飾品。
(中新社資料照片)

穩定金融 打擊洗錢

穆長春也強調,從M0的管理規則來看,數位人民幣的發行和流通要按照現金進行規範管理。他說數位人民幣採取中心化管理,也能夠實現支付即結算,可以提高商戶資金的周轉率,有利於解決中小企業的流動性問題。此外,在中心化管理的體制下,人民銀行可以防範和打擊洗錢、恐怖主義融資等違法犯罪行為,有效維護金融穩定。
另據每日經濟新聞引述穆長春說,近期深圳數位人民幣發放紅包試點結果。他表示截至10月18日24點活動結束,累計4萬7573人領取紅包,占總中簽人員的95.15%,其中使用紅包支付的業務量6萬2788筆,紅包支付金額876萬4231.23元人民幣。

▲山西太原超市員工展示微信支付與支付寶。 (中新社資料照片)
▲山西太原超市員工展示微信支付與支付寶。
(中新社資料照片)

不與微信、支付寶競爭

數位人民幣呼之欲出,不少人認為將衝擊大陸行動支付如微信、支付寶。對此,中國人民銀行(大陸央行)數位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也首次給出回應,強調數位人民幣和支付機構非競爭關係。
穆長春指出,微信、支付寶和數位人民幣不在一個高度上,微信、支付寶是金融基礎設施,是錢包;而數位人民幣是支付工具,是錢包的內容。在電子支付場景下,微信和支付寶的錢包裡裝的是商業銀行存款貨幣,而數位人民幣發行後,消費者仍然可以用微信、支付寶進行支付,只不過錢包裡增加央行數位人民幣。 因為數位人民幣線下掃碼支付作為一種和行動支付類似的支付方式,而且可控匿名、安全性強,並具有法償性和價值特徵等優勢,因此業內一直有疑惑,提出數位人民幣有沒有可能替換掉第三方支付的服務?是否會對微信支付、支付寶等支付巨頭造成衝擊?
穆長春指出,數位人民幣和支付機構非競爭關係,不過,因為支付機構不得經營和變相經營貨幣的兌換和現金存取等業務,不具備為M0(流通中現金)定位的數位人民幣提供兌換服務的制度基礎。因此,按照現行法律制度要求,只能由商業銀行向大眾提供兌換數位人民幣的服務。
穆長春進一步指出,因為微信支付、支付寶各自的商業銀行也屬於營運機構,因此同樣和數位人民幣並不存在競爭關係。穆長春補充說道,儘管不可兌換,但流通的服務仍舊可以由支付機構和其他商業銀行來承擔。

(記者/吳泓勳、葉文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