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7・周刊王報導

2018-07-17・周刊王報導
《鬼島廷看聽》侯漢廷:廢死議題搖擺 民進黨沒擔當

 日本日前一口氣執行「東京地鐵沙林毒氣攻擊案」嫌犯麻原彰晃等7人死刑。反觀台灣,民進黨已2年多未執行死刑,引發部分民眾不滿。

民進黨黨綱明確指出要廢除死刑。遲遲不執行死刑、推延時間,讓人民也看得清其立場態度。但民進黨既然身為執政黨並掌握國會多數,卻不敢貫徹自己主張、廢除死刑,反倒說些模稜兩可的話、企圖在支持與反對廢死兩方討好,結果只是適得其反,讓人民看穿民進黨不敢承擔的本性。

推諉卸責 輕視法治社會

不論是陳菊、邱太三與徐國勇,皆曾說「執行死刑需要相當謹慎」「需要有高度社會共識」。但此言混淆了「執行與判決」兩個觀念。「判決」犯人是否有罪,除了是否有證據及事實證明,尚須考量其精神狀態、家世背景等十大量刑。三級三審確認其犯行重大、無教化之可能,才會判處死刑。因此,「判決死刑」一直都很謹慎。

然而,「執行死刑」,僅是依法辦事,定好時間槍決就是,謹慎確認不會押錯人、槍裡有子彈就好,需要什麼社會共識?

法律就是社會共識,依法判決的死刑犯,乖乖槍斃就是,這是法務部的職責,不可推諉給什麼「共識」,難道執行之,都還要公民投票決定嗎?那麽法務部不就成了「太上法官」,警察查案逮捕不算數、檢察官起訴不算數、法官判了不算數,最後抵不過政治勢力,台灣還算是法治社會嗎?

固然,廢除死刑其中理由是避免誤判冤案,但是現今許多罪證確鑿、顯無悔意、無誤判之可能的犯人,又為何不能執行死刑?

停止執行 治標不治本

廢死另一理由,如邱太三說:「死刑不能解決問題。」但事實上,讓人民學好、不犯法,說到底是教育與經濟問題。讓人民不再犯罪,本來就不是死刑的目的,死刑僅是給予違法者相對應的懲處,並使民眾警惕,本來就不負責讓人學好。因此,死刑並非為了解決問題而存在。

比如性犯罪者,部分是因為生理疾病,有期徒刑仍無法解決其疾病,但並不會因此釋放性侵犯。正確的作法是,在現有的制度以外,加強對犯人的生理治療。死刑亦然,當民進黨覺得死刑無法讓社會零犯罪,該做的不是廢死或不執行,而是在既有死刑之上,在社會加強教育、提升經濟、增加治安管理,讓人民減少犯罪動機與慾望。但民進黨選擇停止執行的作法,實在見樹不見林。

或許有人認為,人無法決定他人生死,只有上帝才能決定。的確,只有上帝才能決定是否寬恕犯罪者,而執法者的責任,就是依法判刑,送犯人去見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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