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了露肩洋裝、窄管褲,化了濃妝,再戴上假髮,
他根本認不出來我是男的,還一直稱讚我是正妹呢!
「你叫簡正雄?」
「是。」
「今年幾歲?」
「16……快滿16歲了。」
「你和犯嫌張某是怎麼認識的?」
「在臉書上……交往,後來見面。」
「你在臉書上為什麼要冒充女生,叫做妮可?」
「拜託,不然十幾歲的男生誰鳥你啊!反正網路上真真假假,角色扮演嘛!」
「所以你去跟張某見面的時候,打扮成女生也是在角色扮演?」
「對啊!我在Cosplay裡也常扮女生,大家都說我比真的女生還嬌媚呢!」
「你和張某見面那天,是怎麼打扮的?」
「我穿一件寬鬆的露肩洋裝、窄管的長褲、化了濃妝,再戴上假髮,他根本認不出來我是男的,還一直稱讚我是正妹呢!」
「他用什麼理由找你出來?」
「他說要包養我,約我出來看房子,要租給我住。」
「有看到嗎?……我是說房子。」
「當然嘛沒有,他的目的是要帶我去MOTEL,我們就買了一些酒菜,去裡面吃吃喝喝……。」
「就這樣?然後呢?」
「然後他不知道在酒裡摻了什麼藥,我沒喝多少就變得迷迷糊糊的,他就壓著我的頭,強迫我幫他口交……。」
「你確定不是你自己願意的?」
「其實……我也幫別人做過,他如果不強迫我,我也可能會幫他做的,沒想到他會用下藥這種賤招。」
「後來呢?」
「後來我就半暈倒在床上,他脫了我的褲子想搞我,才發現我也是男的,就在那邊訐譙個不停,說他有夠衰小,又說我這樣玩他,他會找人整死我,很兇呢!」
「可是他說你是自願幫他口交的,還說你冒充女生騙他,他花了賓館錢、酒菜錢,要告你詐欺!」
「拜託哦,我詐他那一點錢?我想說他想搞美眉,我就扮成美眉跟他玩,他卻對我下藥,我才要告他性侵呢!而且我未滿16歲耶,他死定了!」
「嗯!你雖然年輕,聽起來經驗很豐富嘛!」
「警察大人你不要這樣虧我,大家都是出來混的,最後終究要還的不是嗎?我才是正港受害人耶!」
「那……我就以妨害性自主送他法辦囉?」
「好啊好啊,我還要賠償金,等我跟朋友再商量一下。」
【苦澀後的冷靜】
從交往到戀愛到結婚到上床的這條「規律」,已經完完全全地被打破了,甚至簡化成從交往到上床都不夠,現在只要大家「各自有意,工具齊全」就可以發生性行為了,「約砲」變成一件見怪不怪的事,不知道有沒有對色情業造成打擊呢?──據說北歐色情業不盛,就是因為約砲容易。
但就算如此草率,可也別忘了「驗明正身」,第一至少要看身分證,不論男女,年齡不到你碰了都是有罪的。第二還得確定對方是你要找的性別,在這個性向多元的時代,最不能相信的就是你的眼睛,除非你已開放到來者不拒、男女通殺,否則還是小心一點的好!
在此容我杞人憂天地問一句:「既然毫無感情也都能上床了,那麼哪天碰到真正喜歡的人,又該怎麼辦呢?」
(禁止酒駕 未滿十八歲禁止飲酒)
關於苦苓
臺大中文系畢業。曾任教師、編輯、主持人,獲《中國時報》散文獎、《聯合報》小說獎、《中外文學》現代詩獎及吳濁流文學獎,著有《苦苓與瓦幸的魔法森林》、《苦苓的森林祕語》、《我在離離離島的日子》等50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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