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0 孫英哲

彰化千人反光電護良田 退休檢察官帶頭衝了

「護良田、反光電!」近來光電業者向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申請開發彰化縣芳苑鄉近600甲農民承租的國有地,消息傳開後在芳苑地區炸鍋,今天近千鄉民聚集在草湖保安宮廣場吶喊反對農田種電,要求國有財產局撤銷同意。國有財產局強調,光電業者必須取得承租農民同意,才能向主管機關申請開發。

許多芳苑鄉民一早陸續聚集在該鄉草湖保安宮,參加「芳苑鄉民拒光電護良田,千人愛鄉連署說明會」。「芳苑國有地拒光電護良田自救會」會長陳禮模與芳苑鄉長林保玲、立委謝衣鳳、縣議員洪子超及洪騰明及各村村長等,都到場反對農地種電。

自救會強調,芳苑鄉國有農地約有1100甲,集中在草湖地區,國有財產局核發5家能源公司的太陽能光電開發同意函,包括渠源公司186甲、恒陽公司86甲、鑫暘公司133甲、立泰公司83甲及明渠公司87甲。

上述區域在該鄉新生、建平、文津、草湖及崙腳等村,盛產胡蘿蔔、白蘿蔔、山藥、花生及蔥等高營養的農作物,是芳苑鄉農業生產蛋黃區,也是居民世代賴以維生的良田,開發種電無疑斷了農民活路。現年70的李姓農民說,「我要種田,不要種電!」

從事司法官41年,今年3月才從士林地檢署退休的檢察官林在培,一生因職務調動,漂泊外縣市,退休後回到故鄉芳苑鄉建平村,打算在老家的3甲農地種植無毒、養生的農作物,光電業者相中其近四分之一農地要種電,還開出每公頃220萬補償金的條件,他想都沒想就一口回絕,誓死反對農地種電。

「今天若不是不得己,若不是已經走到絕路,我們有需要站出來嗎?」芳苑鄉長林保玲表示,她與26村村長站在一起,反對國有承租農地用來發展光電,她要求國有財產局撤銷目前5間光電業者的開發同意書,並將國有地放領給長期承租的農民。

農地種植就能解決供電危機嗎?立委謝衣鳯不認同,強調全台的農地都用來種電,也無法提供足夠的替代能源,政府應調整農地種電政策。大家要一起站出來守護農業、守護家園,農業要有新一代加入,農地用來種電,扼殺青農返鄉農作的夢想。

曾做換肝手術的芳苑鄉代表會主席陳禮模本該在家休養身體,但他擔任「芳苑國有地拒光電護良田自救會」會長,今天仍頂著大太陽站出來,讓許多鄉民相當感動,他說,「今天就算是要用門板扛,也要被扛出來反對農田種電!」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彰化辦事處主任張能軒指出,光電業者得依《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申請開發案件處理要點》規定,向該署各分署申請發給國有非公用土地案件申請開發意向書,該意向書性質僅供申請人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籌設或許可,非土地實質提供使用之同意。

張能軒表示,光電開發業者的事業主管機關為能源署,後續影響評估、籌設許可、土地使用變更或容許使用等多面向之專業,光電業者除得先取得國有地承租農戶同意,開發也須由能源署依其主管法令審查同意,經許可後始得續申請取得國有土地合法使用權設置綠能設施,倘經能源署不同意開發,該署即配合撤銷意向書。

芳苑鄉長林保玲指控已有光電業者超前部署,在國有地鋪設水泥施工。張能軒強調,業者不能違法施工,該署將在確認土地位置後,到場實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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